对擅自侵占、破坏、损毁、移动水工程设施保护标志、水工程管理标志和水工程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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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二级事项 地下水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地下水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双清区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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