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SQDR-2013-00001 发文编号: 双政发〔2013〕1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3-01-17 效力状态:

双政发〔2013〕1号
SQDR-2013-0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并报省市林业部门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010~2020年)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前     言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本,是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职责、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好、保护好和利用好林地,对建立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面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通知》,2011年7月,双清区人民政府委托邵阳市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整个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成立了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技术培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收集有关资料。
  二是林地落界。首先是野外判图,根据最新小班信息结合DOM影像色相与质地建立解译标志,使图班(小班)界线与遥感影像相吻合。再次是在判图的过程中,结合出现的问题再次深入实地调查,进一步完善解译标志库。双清区的林地落界工作于11月10日完成,本次落界工作共完成落界小班2563个。
  三是分析研究与框架编制。框架以2009年的双清区森林资源更新的数据为基础数据,结合林地落界综合形成本次的规划基数。按照《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双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5年)》等,对全区林地资源现状、利用特点、存在问题、消长趋势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林业、发改、国土、水利、交通、城建、统计和旅游等各部门的建设发展规划,提出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从林地总量、林地结构、林种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做出了规划安排,对林地保护及建设工程作出了规划设想,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2010~2011年)》。2012年12月9日在双清区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相关部门对《框架》进行了评审,并通过该《框架》的评审。编制人员根据领导和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框架》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             
  四是规划编制阶段。在省林业厅批准《框架》后,进行《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1
第一节  区域概况 1
第二节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4
第三节     林地保护利用成效 6
第四节      林地保护利用主要问题 8
第五节  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
第二章  规划总则 1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3
第三节  规划依据 14
第四节    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17
第五节   规划目标 17
第六节  主要任务 19
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布局 20
第一节  省级主体功能区 20
第二节 省级林地主导功能区 20
第三节  林地分类 21
第四节  林地功能分区 22
第四章  林地保护规划 27
第一节  林地保护等级 27
第二节   补充林地规划 29
第三节   征占用林地规模 29
第四节   林地保护规划 30
第五节    林地恢复规划 32
第五章  林地利用规划 34
第一节  林地质量分等 34
第二节  林地结构优化 37
第三节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39
第四节    林地生产力规划 41
第六章  统筹区域管理 43
第一节    区域布局 43
第二节    区域差别管理 47
第三节     宏观调控措施 47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49
第一节  规范规划修订 49
第二节  健全管理制度 49
第三节  落实监管责任 51
第四节  保障经费支持 51
第五节  强化技术支撑 53
第六节  加强队伍建设 53


附表
1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现状统计表
2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结构现状统计表
3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国家级公益林地分保护等级现状统计表
4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质量等级统计表
5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
6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
7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
8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附图:
1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地类现状分布图(2010~2020年)
2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现状分布图 (2010~2020年)
3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天然林和人工林现状分布图 (2010~2020年)
4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等级分布图(2010~2020年)
5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质量等级分布图(2010~2020年)
6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分布图(2010~2020年)
7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功能分区图(2010~2020年)
8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规划图(2010~2020年)
    
    
    
    
    

第一章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邵阳市双清区地处湖南省西南,邵阳市东北部,北望新邵,东邻邵东,西南与双清区一衣带水,以邵水为界;西北与北塔区隔江相望,以资江为界,因宝庆名景“双江秋月”点缀其间而得名。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27′31″—111°37′25″,北纬27°11′41″—27°18′26″之间。东西长16.30千米,南北宽12.40千米。全区土地总面积13720.0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0.06%。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双清区属衡邵丘陵盆地,丘岗起伏,地势平缓,最高海拔322.4米(渡头桥镇鸡笼村小东山),最低海拔204米(小江湖办事处小江湖居委会江河中沙洲)。
   2、气候条件
   双清区属中亚热季风湿润气候,光照充分,雨水丰沛,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6.7-18.3℃,受季风环流影响,气候季节差异较大。春季湿润多雨,冷暖变化无常;夏季晴热多雨,蒸发量较大;秋高气爽,晴朗少雨,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干燥,有霜、雪和冰冻。年均降雨量1326毫米,年无霜期239-314天,年日照1584-1885小时。
   3、母质母岩及土壤
   区域内成土母质母岩以砂岩、石灰岩为主,另有少量第四纪红色粘土、紫色砂岩、近代河流冲积物等,海拔300米以下为红壤,海拔300米以上为黄红壤,沿河岸边有少量潮土,土层厚度一般在60-100厘米之间。
   4、交通条件
   双清区基本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城区干道纵横交错,境内有沪昆、邵衡高速公路、洛湛铁路,又有320、207国道穿境而过,是湘西南地区的交通枢纽地带。
三、资源条件
   1、土地资源
   区域土地总面积为1372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554.3公顷,林地面积3242.4公顷,园地面积661.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328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71.8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4.5公顷,其它用地面积366.6公顷。
   2、水文资源
   双清区位于资江、邵水交汇处,水源丰富,大小河流纵横其间,有水库15座,存水量450万立方米,其中小(一)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2座。
   3、植物资源
   境内主要植被为马尾松、樟树及少量人工营造的杉木、国外松、柑桔、萘李、桃、枣子、杨梅等,灌木树种主要是牡荆、檵木、柃木、山苍子、乌饭树等,草本植物繁多,但以五节芒、蕨类、铁芒萁、白茅等居多。
   4、动物资源
   经调查,双清区内没有发现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痕迹。全区除常见鸟类及一些蛙类外,其它野生动物甚难见到,野生动物的活动痕迹如足迹链、挂瓜痕、觅食迹、粪便、脱落的毛、羽等也很稀少,这表明全区由于人口密度相对较高,野生动物资源密度很低。
   5、矿产资源
   双清区境内矿藏有砂金、煤、铁、锰、钒、大理石、优质石灰石等,有市属新东、肖家冲、短陂桥煤矿。
   6、旅游资源
     双清区境内名胜古迹颇多,宝庆十二景中的双清秋月、龙桥铁犀、佘湖雪霁、洛阳仙洞及八路军驻湘办事处的旧址等19处文物名胜,其中省级1处,市级3处。著名的风景点有双清公园、东塔公园。
   7、农副产品
   双清区物产丰富,开发脐橙、碰柑、板栗、葡萄、金秋梨等精品水果。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区初步形成了生猪、家禽、水果等三大支柱产业骨架。特色农产品主要有香葱、荸荠、莲藕等。
四、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划与人口
   全区辖汽车站、东风路、小江湖、龙须塘、兴隆、桥头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城东乡、火车站乡、高崇山镇、石桥乡、云水乡、渡头桥镇等6个乡镇,有70个居委会和73个村委会。居住着汉、回等19个民族,2009年未全区户籍人口为270458人,其中男性为138824人,女性131634人,性别比为105.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2‰;全年常住人口为283362人。
   2、社会经济概况
   全区人均收入平稳增长。2009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950元,其中工薪收入7277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18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78.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18.63元,各项社会保障机制完善。
   双清区是邵阳市区的商贸中心和邵东——市区——新邵“民营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区政府按照“活市兴工、扩城富农、科教领先、开放带动”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步伐,已形成了机械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四大支柱产业,农业正从单一型的小农生产迅速向综合开发的现代高效农业发展。2009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54.86亿元,一产业完成2.78亿元;二产业完成28.58亿元;三产业完成23.5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88亿元。
第二节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2009年,全区林地总面积3242.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23.63%。森林面积2817.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6.88%,森林覆盖率为20.53%。活立木总蓄积量74831立方米,乔木林分蓄积量56376立方米,乔木林分面积1347.1公顷,乔木林分每公顷蓄积量为41.85立方米。
一、各类林地面积
   在林地中,有林地1388.8公顷,疏林地11.5公顷,灌木林地1542.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4.6公顷,苗圃地25.9公顷,宜林地158.8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42.83%、0.35%、47.58%、3.54%、0.80%和4.90%。
二、森林面积
   全区森林面积2817.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347.1公顷,竹林地41.7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1428.3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47.82%、1.48%和50.70%。
   纯林面积1194.2公顷,混交林面积152.9公顷,分别占88.65%和11.35%。乔木林分中树种以杉类、松类为主,纯林占绝大比重。
   乔木林分按优势树种分:松类面积1001.4公顷,占74.34%;
                  杉类面积25.7公顷,占1.90%;
                  阔叶树面积320.0公顷,占23.76%。
       乔木林分按龄组分:幼龄林面积113.4公顷,占8.42%;
                         中龄林面积249.9公顷,占18.55%;
                   近熟林面积775.6公顷,占57.57%;
                   成熟林面积208.2公顷,占15.46%。
三、起源
    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面积按起源分,人工林面积2567.6公顷,天然林面积490.1公顷,分别占83.97%、16.03%,人工林占优势。
   1、乔木林按起源:人工1069.7公顷,天然277.4公顷;
   2、竹林按起源:人工41.0公顷,天然0.7公顷;
   3、疏林按起源:人工11.5公顷;
   4、灌木林按起源:人工1330.8公顷,天然212.0公顷;
   5、未成林造林地按起源:全部为人工,面积114.6公顷;
四、林地权属
      林地面积按权属分,国有林地面积6.5公顷,集体林地面积3235.9公顷,分别占0.20%和99.80%。集体所有的林地面积占绝对优势。
五、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结构
   2009年,全区公益林地面积1604.7公顷,商品林地面积1637.7公顷,分别占49.49%和50.51%。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地面积901.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80%,重点商品林地面积400.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2.34%。
   1、公益林地结构
    公益林地面积1604.7公顷,其中:防护林面积805.0公顷,特用林面积633.3公顷,其他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166.4公顷,分别占全区公益林地面积的50.16%、39.47%、10.37%。
    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分,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901.4公顷,市级公益林地面积703.3公顷,分别占全区公益林地面积的56.17%和43.83%。
   2、商品林地结构
   商品林地面积1637.7公顷,其中:用材林面积129.8公顷,经济林面积1375.0公顷,其他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132.9公顷,分别占全区商品林地面积的7.92%、83.96%和8.12%。
第三节     林地保护利用成效
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有成效,林地面积持续增加,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双清区实施了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2002~2009年,完成退耕还林面积800.0公顷。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按照分类经营的指导思想,开展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初步完成了公益林的区划;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部署,于2004年、2007年和2009年先后三次对全区公益林进行调整,逐步扩大了公益林建设规模,有效促进了生态建设。全区现有公益林面积1604.7公顷,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901.4公顷,县级公益林地面积703.3公顷,分别占全区公益林地面积的56.17%和43.83%。2004年,开始实施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至2009年底,全区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901.4公顷全部纳入补偿范围,200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资金)达6.4125万元。
   双清区坚持把森林资源培育放在各项林业工作的首位,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全区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林地面积由2004年的2989.5公顷,增长到2009年的3242.4公顷,共增长252.9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4年的19.94%提高到2009年的20.53%。
   通过公益林区划界定和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了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植被,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林农收入。
二、实施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执法力度
   双清区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森林法》、《行政许可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及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对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定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林地利用在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基础上,实现有限开发,既保证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又统筹兼顾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强化了对占用征收林地调查、跟踪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重要生态区的林地资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资源、以及名木古树资源等,林地保护利用不断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为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长效机制,为不断提高全区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精神,双清区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盗伐和滥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猎捕宰杀经营和运输野生保护动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和森林违法犯罪案件,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林区治安的稳定,极大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第四节      林地保护利用主要问题
一、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林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
    双清区属城区,林地转为非林地的数量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建设征占用林地不断增加。据统计,2005~2009年历年平均审核征占用林地面积为39.3公顷,而 2009年全区审核征占用林地面积达58.4公顷,比历年平均征占用林地面积增加19.1公顷。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市城的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各类建设用地也势必增加,林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
二、林地用途管制尚未建立,林地逆转依然存在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行为。尽管如此,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林地用途管制约束机制,毁林开垦等林地逆转的行为还较严重。据调查,2005~2009年全区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126.2公顷,其中毁林开垦、种植结构调整等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63.8公顷,占50.55%。
三、生态环境仍较脆弱,森林生态功能有待提高
   近十年来,全区虽然未发生过一起较大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洪涝等灾害,但公益林地的树种结构不尽合理,人工针叶林比例占67.86%,林分质量不高且提升缓慢,功能不够健全,御灾能力不强,一些生态脆弱区域被开发利用的现象依然存在,森林的生态功能和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仍较脆弱,难以适应建设森林城市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
四、森林经营管理较为粗放,森林质量不高
   双清区属于湘中南集体林区,99%以上的森林由集体或个人经营,资金和技术投入不足,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低效残次林比重较大;林地生产率为41.85立方米/公顷,远低于85.90立方米/公顷的全国平均水平。用材林径级结构失衡,大径级培育目标比重小;现有森林呈现人工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等现象,林地生产率较低,林地质量不高。
五、石漠化区域立地条件差,森林植被恢复难度大
   据2005年石漠化土地监测结果,双清区岩溶地区总面积1497.2公顷,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733.3公顷,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763.9公顷;这部分土地岩石裸露、土壤覆盖率低、水分渗漏严重,造林成本高、成活率低,恢复森林植被困难。
六、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森林资源受损严重
   双清区是湖南省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之一,灾害种类较多,发生频率较高,且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人类活动范围和强度的加大,面临的灾害威胁也将增大。主要灾害有三种。一是冰灾:如2008年初,遭受特大雨雪冰冻灾害,森林受损面积大,受灾面积达1314.3公顷。二是火灾:过密的人为活动使双清区成为森林火灾高发区,据统计2007~2009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03次,过火面积325.6公顷,受灾森林面积254.8公顷。三是虫灾:随着经济发展,物流频繁,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的威胁也日益加大,根据监测调查统计,“十一·五”期间森林成灾面积53.4公顷。
七、山林纠纷较多,调解处理难度大
   双清区存在一定数量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积存案件,由于案情复杂,调处难度大,调处山林纠纷的工作有待加强。2005~2009年,全区受理山林纠纷案件26宗,其中区与区(县)之间山林纠纷案件11宗,区内山林纠纷案件15宗;调处终结的18宗,正在调处中的8宗。且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入,部分山林纠纷凸现,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山林纠纷调处的工作量与难度呈上升趋势。
第五节  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1、“绿色湖南”建设带来的机遇
   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绿色事业的发展。2010年8月,省委、省政府根据转方式、促“两型”的新形势,作出了打造“绿色湖南”新名片的重大决策。2011年1月,《湖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把坚持绿色发展作为基本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湖南,提出了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要稳定在5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左右的生态建设目标;在森林、湿地、流域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领域,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开展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试点的具体措施。“绿色湖南”的建设目标对湖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赋予了林地保护利用更艰巨的任务,将给湖南省林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带来的机遇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根据邵阳市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文件精神,今后五年,邵阳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市中心城区和县城为重点,按照全社会共建、全民共享的理念,持续推进“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江河道路林网化、社区庭院花园化”,打造山水相映、花木交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宜居城市。根据这一总体思路,市中心城区要实现“一圈、两带、三边、四组团”的布局。为全区林地保护利用和林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及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机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需要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最小的生态环境代价,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森林是巨大的、绿色的、可再生的资源库和能源库,是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潜力所在。许多地方通过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已经逐步摆脱了拼资源、拼能源、高排放、高污染的旧发展模式,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展示了美好前景。因此,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必须加快林业发展。
   4、林业行业自身发展需求带来的机遇
   从林业行业自身发展形势看,林业发展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林业各项重点工程的启动,推动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增加了森林面积,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推进和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出台,保护了生态重要和生态脆弱区的林地,产生了良好的生态建设成效;林业产业和市场需求的带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激发了林业的内在活力,促使林业建设释放出巨大潜能。
二、面临挑战
   双清区委、区人民政府全面实施“活市兴工、扩城富农、科教领先、开放带动”的发展战略,但林业发展还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林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林业改革、发展和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
   1、经济建设占用林地需求与林地供给不足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社会建设步伐推进,经济发展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需求量将增加,建设用地规模需求与林地供给矛盾日益突出。既不能为了保护林地而限制经济的合理发展,也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破坏生态底线和生存空间。因此,运用有效的政策与机制协调经济发展和林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林地保护利用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2、生态的需求和供给不足之间矛盾日益显现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升,对森林资源需求和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绿色相连、山水相融的城市森林生态空间已成为宜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双清区城市绿化率31.2%,人均绿化面积3.5平方米,尚不能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和生态休闲的需要。在城市建筑密布的空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率,增强居民居住舒适感,满足人们生活、旅游、休闲、娱乐等多元化生态文化需求,将是林地保护利用发展面临的挑战任务之一。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建设森林城市”为载体,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的方针,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林地及切实保护重点公益林地”的要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确定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用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林地保护利用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地配置林地资源,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持续高效的林地结构;全面落实林地管理制度,提高林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护、突出重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区位脆弱的林地进行重点保护。
二、统筹协调、生态优先
   在统筹各类建设使用林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的前提下,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好林地利用与保护生物多样性、风景名胜等公益性服务性的关系,加大力度构建功能完备的生态屏障,确保国土生态安全。
三、优化结构、合理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多功能需求,优化林地利用结构与功能布局,统筹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分区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四、持续利用、提高效益
   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森林城市”建设的要求,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林地利用经济效益。
五、因地制宜、注重实施
   立足林地保护利用实际,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林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公布);
   4、《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3年11月15日颁布);
   5、《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 [2009] 214号);
   6、《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财政厅,2010年1月);
   7、《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
   8、《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通知》(湘林资[2010]117号);
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
    2、《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 1956~2011);
    3、《森林资源术语》(GB/T 26423~2010);
    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5、《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T 18337.2~2001);
    6、《林业地图图式》( LY/T 1821~2009);
   7、《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湖南省林业厅,2003)。
三、相关规划与基础资料
   1、《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林业局,2010年7月);
   2、《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湖南省林业厅,2011年8月);
   3、《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4月);
   4、《湖南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3月);
   5、《湖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南省林业厅,2011年5月);
   6、《关于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邵阳市人大,2008年9月);
   7、《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邵阳市市委、市政府,2010年10月)
   8、《邵阳市林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邵阳市林业局,2010年10月)
   9、《双清区林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双清区农林局,2010年12月);
    10、《双清区“十﹒五”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邵阳市林调队,2004年12月)
   11、《双清区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报告》(双清区农林局,2008年4月);
    12、《双清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报告》(双清区农林局,2005年10月);
    13、《双清区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本底调查报告》(双清区农林局,2007年7月);
   14、《双清区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报告》(双清区农林局2010年12月);
   15、《双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双清区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
   16、《双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双清区发改局,2011年3月);
   17、《双清区矿区资源总体规划(2008~2020年)》(双清区人民政府,2010年11月);
   18、《双清区“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2011~2015)》(双清区规划局,2010年12月);
   19、《双清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双清区统计局,2009年2月);
   20、《湖南省邵阳市郊区土壤志年鉴》(邵阳市郊区土壤普查办公室、邵阳市郊区土壤肥料工作站,1981年);
   21、各部门提供的相关国土、林业等其他资料。
第四节    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双清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以2009年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2010~202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
第五节   规划目标
   到2020年,通过建立完善林地保护利用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积极补充林地,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施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工程等措施,林地面积、森林面积适度调整,林地生产力大幅提高,现代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进一步增强的奋斗目标,构筑起完备的森林生态安全保障与和谐的森林文化体系。
   加快环邵阳中心城市圈荒山造林和生态小区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倡导休闲林业和观光林业,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坚持“生态优先、崇尚自然,林水相依和以本土树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规划原则,逐步形成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城镇、村庄“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生态林、产业林和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基本框架,全面构建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城乡生态格局,打造出具有宝庆文化特色的绿色景观带和绿色“产业园”,推进双清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项规划目标具体指标如下:
一、林地总量适度调整
   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3200.0公顷,比2009年减少42.4公顷。
二、森林保有量适度调整
   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2800.0公顷,比2009年减少17.1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0.70%。
三、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规模
   2010年至2020年全区征占用林地面积严格控制在800.0公顷以内(不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林地生产率显著提高
   到2020年,全区林地生产率达到74.00立方米/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32.15立方米/公顷。
五、重点公益林地稳定保持
   规划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稳定在901.4公顷。
   规划目标详见表2-1。
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规划指标
    表2-1
属性 指标 涵义 2009年 2020年


性 森林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1 2817.1 2800.0
征占用林地定额
(公顷) 各类建设用地征用、占用林地面积上限(不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工程) 58.4 800.0(2010~2020年)


性 林地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 3242.4 3200.0
林地生产率2
(立方米/公顷) 森林(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是反映林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指标 41.85 74.00
重点公益林地比率
(%) 重点公益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27.80 28.17
重点商品林地比率
(%) 重点商品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12.34 0
注:森林面积为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之和
第六节  主要任务
一、以严格保护为前提,适度调整林地规模
   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遏制林地逆转流失。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补充林地809.0公顷
二、加强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通过实施城市环境保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两江(资江、邵水)风光带、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面积1706.0公顷,加速生态修复和退化地生态治理,拓展生态小区和城区绿化空间,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加强森林质量工程建设,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分质量
   通过实施林地灾后恢复工程、优材更替工程、中幼林抚育工程,规划面积783.0公顷,增加森林蓄积量,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促进乔木林分林地生产率提高32~33立方米/公顷,为实现规划期末林地生产率达到74.00立方米/公顷的目标提供保障基础;通过对低效、低产的乔木林分、经济果木林地实施垦复、施肥、补植等改造措施,调整林分密度,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
   
   
   
   
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布局
第一节  省级主体功能区
   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双清区确定为重点开发区-辐射圈城市。双清区功能定位为:适度拓展产业空间,扩大人居和生态空间,在优化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要素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发展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建材、纺织、医药、化工、优势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推进新邵—市区—邵东经济一体化,打造重要的奶制品、精品酒、粘胶纤维生产加工基地。构建城市生态系统。
第二节 省级林地主导功能区
   根据《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双清区被列入湘中南丘陵区,林业发展方向为:以岩溶、紫色岩地区石漠化治理和水系网络绿化为重点,加强矿区植被恢复与保护,结合农田防护林和城镇、村庄风景林建设以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山地绿化美化,构建湘中南丘陵绿色生态支撑体系。在立地条件好的区域,大力发展木本粮油林、城市生态林和生物质能源林。
第三节  林地分类
   以《湖南省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湖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为依据,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2009年,双清区公益林地面积1604.7公顷,商品林地面积1637.7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49.49%和50.51%。规划到2020年,公益林地面积达到1647.7公顷,占林地面积比例达到51.49%,商品林地面积为1552.3公顷,占林地面积比例为48.51%。
   全区公益林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901.4公顷,市级公益林面积703.3公顷。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双清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为二级和三级,市级公益林不划分保护等级。
   根据生态保护和产业建设发展的重点布局需要,将公益林地分为重点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商品林地分为重点商品林地和一般商品林地。2009年,重点公益林地面积901.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80%,规划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面积持续保持在901.4公顷,占林地面积比例达到28.17%;2009年,重点商品林地面积400.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2.34%,规划到2020年不作比例要求发展重点商品林。双清区林地利用分类面积与比重详见表3-1。双清区各乡镇林地利用分类现状和规划情况分别参见附表2、附表6。
                       双清区林地利用分类面积与比重
表3-1                                                               单位:公顷、%  
项   目 合计 公益林地 其中:重点公益林地 商品林地 其中:重点商品林地
2009年 面 积 3242.4 1604.7 901.4 1637.7 400.1
占林地比例   49.49 27.8 50.51 12.34
2020年 面 积 3200 1647.7 901.4 1552.3 0
占林地比例   51.49 28.17 48.51 0
净增值 面 积 -42.4 43.0  0 -85.4 -400.1
占林地比例   2.00  0.37  -2.00  -12.34
第四节  林地功能分区
   以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导功能区为指导,分析双清区林地的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林地生产力现状、林业产业规模、林产品需求的满足程度、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等,根据区域类不同区域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差异性及林地生产经营规模,全区划分为4个林地功能分区。
   双清区林地功能分区的范围和统计指标详见表3-2。
一、环城市环境保护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本区域包括城东、石桥、火车站3个乡镇的13个村,土地面积2735.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94%。
   2、区域林地资源现状
   本区域林地面积437.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3.48%;森林面积370.3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13.14%;公益林面积205.9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47.11%;商品林面积231.2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52.89%。
   3、区域特点
   本区域在今后全区建设发展中承担着中心和辐射的任务,是全区的经济增长核心区,经济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需求量将增大;同时,双清公园、东塔公园、时代公园、紫薇博览园等风景名胜位于境内,林地生态保护功能十分重要。因此,本区域特点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
   4、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主要措施
   本区域属重点开发区,适度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林地,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引导建设项目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公益林地,采取差别化的政策和措施,实行不同等级的林地不同的补偿标准,建立优质优价的用地机制;以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森林生态文化城市建设为目标,通过营造环境保护林、培育珍稀树种等工程,扩大绿地面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文化、城郊型生态林业。
二、东南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功能区
   1、区域范围
   本区域包括高崇山、渡头桥、云水3个乡镇的31个村,土地面积6602.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12%。
2、林地保护利用慨况
   本区域林地面积1576.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8.62%;森林面积1374.0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48.77%;公益林面积602.0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38.19%;商品林面积974.4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61.81%。
3、区域特点
   本区域以丘陵地貌为主,以石灰岩发育的红壤为主,风化较严重,植被覆盖差,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土壤瘠薄,林业生产条件基础差,适宜发展柏木、马尾松、湿地松、枫香等树种生长。
4、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主要措施
   本区域是双清区石漠化严重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属于生态状况脆弱地区。严格控制工矿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禁止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以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为主导,通过林地灾后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等措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增强蓄水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莲荷、佘湖生态旅游保护功能区
1、区域范围
   本区域包括城东、石桥、火车站3个乡镇的13个村,土地面积2079.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16%。
2、林地保护利用慨况
   本区域林地面积822.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5.35%;森林面积706.4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25.08%;公益林面积495.9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60.32%;商品林面积326.2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39.68%。
3、区域特点
   本区位于双清东北部,距市区5千米以内,莲荷、佘湖等地生态农庄及风景点星罗棋布,是大众休闲和娱乐的好场所。区域内成土母质母岩以砂岩、石灰岩为主,土层深厚肥沃,适宜多种林木生长。
4、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主要措施
   打造“邵阳森林城市”, 在毗邻市区的周边乡镇营造森林生态圈,实施三边造林,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加强建城区生态小区和城市、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为积极发挥莲荷、佘湖等地生态旅游小区的作用,在严格保护好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林地保护利用措施:,一是加大投入,提升生态农庄及风景点品质,重点保护天然林,二是稳定并适度增加公益林面积,严格保护好公益林资源。在现有公益林基础上,逐步提高公益林地的面积比例;严格规范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严禁使用重点公益林地,对生态区位重要、脆弱的林地严禁调整为商品林。三是加强对生态农庄及风景点的管理,提高其生态综合效益。通过优材更替、培育珍稀树种、中幼林抚育等工程,调整和优化林种结构,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质量;积极改造现有的林分和绿化环境,使其充分发挥生态旅游、防洪抗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作用。
四、资江、邵水河沿岸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本区域包括渡头桥、城东、石桥、云水4个乡镇的13个村,土地面积2302.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6.78%。
2、林地保护利用慨况
   本区域林地面积406.8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55%;森林面积366.4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13.01%;公益林面积300.9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73.97%;商品林面积105.9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26.03%。
3、区域特点
   本区位于资江、邵水两岸,地貌由丘陵组成,主要以石灰岩和板页岩为主,土层较厚,土壤肥沃,立地条件好,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保存完备,是全区主要的供水水源。
4、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主要措施
   本区属于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地区,要严格保护好现有公益林,公益林地严禁调整为商品林地;通过实施林地灾后恢复、两江(资江、邵水)风光带工程建设,积极营造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遏制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通过优材更替、中幼林抚育工程,培育樟树、杜英、枫香、竹柏、垂柳、白杨等树种,逐步改造公益林结构,促进形成针阔混交的复层异龄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
双清区林地功能分区表
表3-2                                                                                                                单位:公顷、%
序号 分区名称 分布范围 国土
面积 林地面积 森林
面积 公益林 商品林 森林覆盖率 区域特点 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面积 占全区比例  面积 占区域林地比例 面积 占区域林地比例  
合计   13720.0 3242.4  2817.1 1604.7  1637.7  20.53 
1 环城市环境保护林功能区 城东、石桥、火车站3个乡镇的13个村(社区) 2735.6 437.1 13.48 370.3 205.9 47.11 231.2 52.89 13.54   重点开发区,全区建设发展中承担着中心和辐射的任务,是全区的经济增长核心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公益林地,采取差别化的政策和措施,实行不同等级的林地不同的补偿标准,建立优质优价的用地机制;以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森林生态文化城市建设为目标,通过营造环境保护林、优材更替、培育珍稀树种等工程,扩大绿地面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文化、城郊型生态林业。
2 东南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功能区 高崇山、渡头桥、云水3个乡镇的31个村 6602.4 1576.4 48.62 1374.0 602.0 38.19 974.4 61.81 20.81 限制开发区,以丘陵地貌为主,以石灰岩发育的红壤为主,风化较严重,植被覆盖差,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土壤瘠薄,林业生产条件基础差,适宜发展马尾松、湿地松、枫香等树种生长。   严格控制工矿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禁止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以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为主导,通过林地灾后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等措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增强蓄水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
3 莲荷、佘湖生态旅游保护功能区 城东、石桥、火车站3个乡镇的13个村 2079.9 822.1 25.35 706.4 495.9 60.32 326.2 39.68 33.96 限制开发区,区域内成土母质母岩以砂岩、石灰岩为主,土层深厚肥沃,适宜多种林木生长。 一是加大投入,提升生态农庄及风景点品质,重点保护天然林,二是稳定并适度增加公益林面积,严格保护好公益林资源。三是加强对生态农庄及风景点的管理,提高其生态综合效益。
4 资江、邵水河沿岸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渡头桥、城东、石桥、云水4个乡镇的13个村 2302.1 406.8 12.55 366.4 300.9 73.97 105.9 26.03 15.92 限制开发区,位于资江、邵水两岸,地貌由丘陵组成,主要以石灰岩和板页岩为主,土层较厚,土壤肥沃,立地条件好,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保存完备,是全区主要的供水水源。 通过实施林地灾后恢复、两江(资江、邵水)风光带工程建设,积极营造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遏制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通过优材更替、中幼林抚育工程,培育樟树、杜英枫香、竹柏、垂柳、白杨等树种,逐步改造公益林结构,促进形成针阔混交的复层异龄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


第四章  林地保护规划
第一节  林地保护等级
一、林地保护等级标准
   为加强林地的管理,根据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以及林地生产力等因素,对双清区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划定为Ⅱ、Ⅲ和Ⅳ级3个保护等级。
   Ⅱ级保护林地是区域内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双清区Ⅱ级保护林地分布在全区6个乡镇的国家级公益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双清区Ⅲ级保护林地为分布在全区6个乡镇的除Ⅱ级保护的地方公益林地及重要商品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双清区Ⅳ级保护林地为分布在全区6个乡镇的一般商品林地。
二、分级结果
   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标准,以林地落界小班为基本单元,统计全区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结果如下:
   Ⅱ级保护林地:2009年,全区Ⅱ级保护林地林地面积901.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80%,规划到2020年不变,占规划林地比率为28.17%;主要分布在全区6个乡镇的国家级公益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2009年,全区Ⅲ级保护林地面积1103.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4.03%,规划到2020年Ⅲ级保护林地调整为746.3公顷,占规划林地比率为23.32%;主要分布在全区6个乡镇的除Ⅱ级保护的地方公益林地及重要商品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2009年,全区Ⅳ级保护林地面积1237.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8.17%,规划到2020年Ⅳ级保护林地调整为1552.3公顷,占规划林地比率为48.51%;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的一般商品林。
   双清区林地保护等级现状和规划详见表4-1和附表8。
双清区各级林地面积与比重
   表4-1                                                                        单位:公顷
保护等级 合计 Ⅰ级保护 Ⅱ级保护 Ⅲ级保护 Ⅳ级保护
2009年 面积 3242.4   901.4 1103.5 1237.5
占林地比例%     27.8 34.03 38.17
2020年 面积 3200.0   901.4 746.3 1552.3
占林地比例%     28.17 23.32 48.51
净增值 面积 -42.4   0 -357.2 314.8
占林地比例%     0.37 -10.71 10.34
三、分级管理措施
   对各等级保护林地分别制定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
   Ⅱ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其他地类严格控制。
   Ⅲ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要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
   Ⅳ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使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第二节   补充林地规划
   经调查统计,双清区可用于补充林地面积共计809.0公顷,主要来源三个方面:
   一是对于生态重要区域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逐步实行退耕还林,面积219.0公顷。
   二是对于石漠化严重地区,符合森林植被恢复条件的石漠化土地(非林地),采取封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面积280 .0 公顷。
   三是对于废弃工矿加强整治,特别是坡度25度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补充林地面积80.0公顷。
   四是对宜林闲置地、未利用地应恢复林业生产,优先用于植树造林,补充林地面积230.0公顷。
第三节   征占用林地规模
   重点考虑全区城市化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参照近年实际增长水平和“十一·五”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确定规划期内全区征占用林地总额严格控制在800.0公顷(不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内。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适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2010~2020年双清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240.6公顷(不含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根据2005~2009年实际审核林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例35.72%推算,2010~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量为800.3顷。详见《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说明》中征占用林地预测部分。根据历年征占用林地发展趋势测算。2009年征占用林地面积58.4公顷,比2005年至2009年征占用林地面积年平均数39.3公顷,增加19.1公顷,这是由于市区正在扩建,特别是邵阳大道两侧政府机关陆续搬迁及工业园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规划期内正是全区建设高峰期。其次邵阳市双清区是湖南省重点开发区,在国家、省市政策支持下,全区各项各业正在加快建设步伐,征占用林地较前期有所增加,所以规划期内邵阳市双清区征占用林地规模呈上升趋势。
   因此,为确保规划期内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实现,从守住全区生态底线的大局出发,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适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林地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2010~2020年)全区征占用林地总额严格控制在800.0公顷。
第四节   林地保护规划
一、严格保护森林
   为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0.70%,森林保有量不低于2800.0公顷”的规划目标实现,采取以下森林保护措施。
   1、实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通过将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目标分解到乡(镇),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保护管理责任;
   2、加强培育管理现有未成林地和灌木林地、改造疏林地、绿化无立木林地及生态脆弱地区,努力提高分质量、林地利用率及森林覆盖率;
   3、严格保护公益林地。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对公益林中的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地域,按禁伐林施策,禁止一切方式采伐和破坏土壤、植被的活动,确保森林群落的自然演替;对公益林中的环境保护林和公益林中的天然林,按生态疏伐施政策,以采伐后保留林分郁闭度0.6为最低下限,林分中的阔叶树为保留木,同时确保林下植被不受破坏;对公益林中Ⅱ级保护区域以外的人工林,按林分改造施策,将第一代林分按梯度经营模式进行采伐针叶林,更新阔叶林,逐步将林分改造成针阔混交的复层林,提高生态防护功能和保持生物多样性。
   4、严格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根据湖南省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严格控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突破。积极转变林木采伐方式,对成过熟单层林、中幼龄树木少的异龄林等林分,采用择伐方式采伐,以利于培育大径材、复层林、异龄林、混交林,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
   5、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双清区矿产资源丰富,木材加工企业较多,消耗资源多,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执法,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乱挖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运输木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6、加强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防治。高度重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完善森林火灾、火险预警监测体系,提高生物防火林带密度,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水平、快速反应与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警监测、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范和除治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病虫害对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
   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独立工业园和矿山范围,划定林地保护区域界线,并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
   1、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核审批权限,确定谁审核审批谁收取费用的原则,足额征收植被恢复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2、将收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优先用于植树造林,恢复的森林植被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林地而减少的森林面积,并且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3、加大对占用征收林地后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督查力度,及时掌握造林数量和质量情况,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森林面积占补平衡。
第五节    林地恢复规划
一、灾毁林地恢复
   双清区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受灾面积1314.3公顷,通过近三年的灾后恢复重建,已恢复部分林地,但因受灾面广,损失重,仍需加大恢复力度。规划到2020年,继续完成林地灾后恢复工程333.0公顷。灾毁林地恢复工程布局在全区6个乡镇。
二、临时占用林地恢复
   (1)据调查,双清区目前有历年各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及时恢复植被的面积30.0公顷,规划对这些临时占用林地先通过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再采取人工造林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
   (2)规划期内每年因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面积为10.0公顷,临时占用林地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等配套的进场公路、施工便道、预制场、搅拌场、临时工棚、仓库等用地。建设单位使用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业主管部门制定造林规划,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三、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林地退化
   1、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采用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乔灌结合等植被重建技术恢复森林植被。以生物措施为主,辅以工程措施,重点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易灾地区和石漠化土地的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防止并减少森林土地退化。
   2、对已经退化为疏林地、灌丛和荒山荒地的林地,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采用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等措施,并根据立地条件,强调适地适树和良种壮苗,选择适宜的整地方式、施肥方式,加强抚育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尽快恢复森林植被,遏制林地退化。
   3、对实施营林措施的林地,要积极推广新型的营林生产方式,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采伐、适地适树、混交造林等技术措施,防止炼山、整地等营林过程中引起地力衰退、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有效保持土壤肥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林区生态环境。


第五章  林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林地质量分等
一、分等标准
   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是科学合理使用林地资源的基础,是确定林地生产潜力和合理提高林地生产率的依据。根据双清区水热条件好的特点,选取林地土壤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位、地貌类型等5项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因子和经营条件作为林地质量综合评定等级的计算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按下式计算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
   
   其中:EEQ—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0~10);
         Vi—各项指标评分值(0~10),详见表5-1;
         Wi—因子的权重(0~1)。5项因子的权重分别为:土层厚度0.3、土壤类型0.3、坡度0.2、坡位0.1、地貌类型0.1。
   根据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划分为Ⅰ级(分值<=2)、Ⅱ级(2-4)、Ⅲ级(4-6)、Ⅳ级(6-8)和Ⅴ级(9-10)5个等级。
双清区林地分等评级主要标准表
表5-1
 等级值因子 2 4 6 8 10
土层厚度(cm) >80 51-80 41-50 16-40 ≤15
土壤类型 板页岩
红壤、河流冲积物 板页岩红壤
砂岩红壤 石灰岩红壤
     石灰岩红壤
第四纪
红土红壤 紫色土
坡度 平 缓 斜 陡 急、险
坡位 平地、全坡 谷、下 中 上 脊
地貌类型 岗地 丘陵 300-500米 500米以下 500米以上
二、分等结果
   在确定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的基础上,以双清区林地落界数据库为基础,以小班为单位,对小班属性因子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林地质量等级,经统计,全区林地面积3242.4公顷,其中:
   (1)Ⅰ级林地150.1公顷,占全区林地的 4.63%;主要分布在中东部,以高崇山、渡头桥、火车站等乡镇居多。Ⅰ级林地主要为红壤和潮土等,坡度相对平缓,土壤肥沃,适宜多种树种生长,林地生产潜力大,适宜集约经营。详见附表4。
   (2)Ⅱ级林地1451.1公顷,占全区林地的44.75%;主要分布在中南部,以高崇山、火车站、云水等乡镇较多。Ⅱ级林地坡度多为缓坡,以红壤为主,土层较深厚,林地具有多宜性。详见附表4。
   (3)Ⅲ级林地1471.8公顷,占全区林地的45.39%;主要分布在南部和东部,以火车站、高崇山、城东、石桥等乡镇较多。Ⅲ级林地主要是红壤,坡度多为斜坡,土壤肥力中等。详见附表4。
   (4)Ⅳ级林地137.7公顷,占全区林地的4.25%;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石漠化地区,以高崇山、云水、火车站等乡镇居多。Ⅳ级林地坡度较陡,土层较薄,肥力较差,详见附表4。
   (5)Ⅴ级林地31.7公顷,占全区林地的0.98%;主要零星分布在石桥、云水、高崇山、火车站等乡镇。Ⅴ级林地土层瘠薄,多为急、险坡,坡位一般为脊部,是生态敏感性极强的区域。详见附表4。

双清区林地按质量等级统计表
 表5-2                                                                    单位:公顷、%
统计单位 总计 林地质量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全区 3242.4  150.1  1451.1  1471.8  137.7  31.7
  比例 100 4.63  44.75  45.39  4.25  0.98
三、分等管理措施
    针对分等评级结果,为不同等级的林地制定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科学利用林地并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生要任务。
  1、Ⅰ级林地
   主要用于发展建设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高效经济林等商品林基地,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提高林地生产率,是木材和林产品供应的重点基地。主要发展树种包括杉木、马尾松、速生阔叶树、油茶、柑桔、板栗、茶叶等。Ⅰ级林地要求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提高投入产出比,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
  2、Ⅱ级林地
   以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和油茶为主,主要培育树种有:毛竹、油茶、香樟、沉水樟、鹅掌楸、银杏、木莲、观光木等。Ⅱ级林地提倡集约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尽可能促进人工林向稳定的近自然林演替,提高林地利用率,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3、 Ⅲ级林地
   大部分林地可用于发展大径材用材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主要培育树种同Ⅱ级林地,采取促进天然林自我修复和人工造林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保护和利用并重。
  4、 Ⅳ级林地
    多处于自然灾害频发、生态区位重要的区域,适宜发展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为主的公益林,局部可以适当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以经济价值较高的珍贵阔叶树种为主,主要是加强森林生态系统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以封山育林为主,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5、Ⅴ级林地
   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恶劣,不适宜发展商品林,只能作为公益林进行保护,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以及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林地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严禁不利于林地保护的经营活动。
第二节  林地结构优化
一、林种结构调整
  1、 公益林地比重增加、商品林地比重降低
   规划到2020年,公益林地面积由1604.7公顷增加到1647.7公顷,增加43.0公顷,达到全区林地面积的51.49%;商品林地面积由1637.7公顷减少到1552.3公顷,减少85.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8.51%。。详见表5-3。
  双清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调整表
   表5-3                                            单位:公顷、%

年度
合计
公益林地
公益林地
  比例
商品林地
商品林地
  比例
2009 3242.4 1604.7 49.49 1637.7 50.51
2020 3200.00 1647.7 51.49 1552.3 48.51
净增值 -42.4 43.0 2.00 -85.4 -2.00
      与2009年相比,公益林地面积增加43.0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比例提高2.0%,新增的公益林地面积主要来自于市区周边的环境保护林。
  2、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比例增加
   随着建设森林城市、两江(资江、邵水)风光带、交通主干线绿化、防护林等生态工程的进一步完善,至规划期末,防护林面积由2009年的805.0公顷调整到为917.8公顷,比2009年增加112.8公顷;特用林面积由2009年的633.3公顷调整为729.9公顷,比2009年增加96.6公顷。 详见表5-4。
双清区公益林林种结构调整表
    表5-4                                                               单位:公顷、%
年度 小计 防护林 比例 特用林 比例 其他林地 比例
2009年 1604.7 805.0 50.16 633.3 39.47 166.4 10.37
2020年 1647.7 917.8 55.70 729.9 44.30 0.00 0.00
净增值 43.0 112.8 5.54 96.6 4.83 -166.4 -10.37
二、重点公益林地与重点商品林地面积调整
  1、重点公益林保持不变
   2009年,全区重点公益林地面积901.4公顷,规划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继续保持在901.4公顷。
  2、重点商品林不作比例要求
   2009年,全区重点商品林400.1公顷,规划到2020年,重点商品林不作比例要求。
三、混交林与纯林结构调整
   2009年,双清区乔木林中针叶林、阔叶林面积比例为16 : 5,乔木林中针叶林比例大于阔叶林,人工林中以针叶林为主,天然林中以阔叶林为主。
   规划期内将加强现有林培育,积极改造林分结构,将部分针叶纯林(特别是杉木、湿地松)改造成群落结构稳定的针阔混交林;同时,大力提倡营造混交林,人工造林必须为针阔混交,阔叶树种混交比例不得少于30 %;到2020年,力争将乔木林中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调整为 6 : 2 : 2 。
四、树种结构调整
   2009年,双清区乔木林分按优势树种分,松类面积1001.4公顷,杉类面积25.7公顷,阔叶树面积320.0公顷。现有乔木林分以马尾松、湿地松占的比例大,其它树种特别是阔叶树种所占比例小,珍贵用材树种特少,树种结构不合理。规划期内,应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优良珍贵树种,主要有香樟、楠木、榉树、红椿、枫香、栲树、南酸枣、花榈木、银杏、刺楸、香果树、山毛榉、木莲、含笑、观光木等。主要方式为:一是通过新造林地中,大力增加珍贵树种(特别是珍贵阔叶树种)种植面积;二是通过对现有林(特别是现有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增加珍贵树种(特别是珍贵阔叶树种)的种植面积。
   到2020年,通过人工造林、现有林培育等方式,全区新增珍贵树种(特别是珍贵阔叶树种)种植面积200.0公顷。
第三节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一、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1、城市环境保护林建设
   到2020年,完成城市环境保护林造林333.0公顷(包括资江、邵水两岸风光带)。详见表6-3。
  2、退耕还林工程
   双清区自2002年开始退耕至今,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221.7公顷。规划2010~2015年实施退耕还林面积390.0公顷,其中坡耕地人工造林补充林地面积219.0公顷,,封山育林171.0公顷。详见5-5。
  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规划到2020年,全区共实施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面积750.0公顷,其中:封山育林470.0公顷,人工造林280.0公顷。通过项目建设,使全区石漠化逐步得到遏制。详见表5-5。
  4、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
   据2007年湖南省矿区植被与恢复综合治理调查统计,双清区矿区生态受影响面积141.4公顷,主要分布于高崇山镇、云水乡、石桥乡、渡头桥镇等4个乡镇。规划到2020年,完成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100.0公顷,其中:封山育林20.0公顷,人工造林补充林地面积80.0公顷。通过项目建设,使全区矿区生态破坏得到逐步恢复或重建。详见表5-5。
  5、绿色通道建设
   规划到2020年,全区完成绿色通道(两侧第一层山脊)工程133.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0.0公顷,封山育林73.0公顷。详见表5-5。
二、森林质量工程
   充分发挥双清区自然条件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实施集约经营,强化森林抚育管理,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
  1、优材更替工程
   到2020年,选择公益林的过熟林和低效林,完成优材更替100.0公顷。详见表5-5。
  2、无节良材培育
   以用材林资源区域为重点,建设以檫木、楠木、毛红椿、青冈栎等珍贵用材树种为主的无节良材培育基地。到2020年,完成无节良材培育100.0公顷。详见表5-5。
  3、中幼林抚育
   到2020年,全区完成森林抚育任务250.0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150.0公顷、占60.00%,商品林100.0公顷、占40.00%。其中:现有森林抚育200.0公顷、占80.00%,新增森林抚育50.0公顷、占20.00%。详见表5-5。


双清区林业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表
表5-5                                                                           单位:公顷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范围(乡镇) 规划面积
   合计 人工
造林 封山
育林 森林
抚育 低效低产林改造
合计   2489.0  882.0  1197.0  350.0  60.0
一、重点
林业
生态
工程 1、城市环境保护林建设 渡头桥、城东、石桥、火车站、云水等5个乡镇 333.0  70.0  263.0     
2、退耕还林工程 全区6个乡镇 390.0  219.0  171.0     
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高崇山、渡头桥、云水、石桥4个乡镇 750.0  280.0  470.0     
4、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 高崇山、云水、石桥、渡头桥等4个乡镇 100.0  80.0  20.0     
5、绿色通道建设 全区6个乡镇 133.0  60.0  73.0     
小计  1706.0  709.0  997.0     
二、建设森林质量工程 1、冰冻灾后恢复 全区6个乡镇 333.0  133.0  200.0     
2、优材更替工程 渡头桥、城东、石桥、火车站、云水等5个乡镇 100.0  40.0      60.0
3、无节良材培育工程 渡头桥、城东、石桥、火车站、云水等5个乡镇 100.0      100.0   
4、中幼林抚育工程 全区6个乡镇 250.0      250.0   
小计  783.0  173.0  200.0  350.0  60.0
第四节    林地生产力规划
一、林地生产力概况
   从乔木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分析,双清区乔木林分面积1347.1公顷,蓄积量56376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为41.85立方米/公顷,达不到45.30立方米/公顷的全省平均水平,远低于85.90立方米/公顷的全国平均水平,
   从林地利用率来看,全区有林地面积1388.8公顷,林地利用率为42.83%,尚有疏林地、其它灌木林地和无林地284.8公顷未得到充分利用,占林地面积的8.78%;
   双清区整体林地利用率处于低效状态,这与双清区充足的光、热、水条件和优越的林业生产条件不相适应,林地生产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二、林地生产力提升途径
   2009年双清区乔木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为41.85立方米/公顷,规划到2020年达到74.00立方米/公顷。林地生产力提升途径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大造林力度,促进疏林地、其它灌木林地和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二是加强公益林管护,通过封山育林和补植补造等措拖,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地生态功能提升;三是对一般商品林地,积极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和林下经济,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三、林地生产力规划与管理
  1、加大人工造林力度,促进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
   规划期内,通过人工造林或更新改造等措施,促进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面积437.5公顷,提高单位面积蓄积量40.0立方米/公顷计算,可增加森林蓄积量17500立方米。
  2、加强公益林管护,促进林地生态功能提升
   规划期内,通过对现有公益林乔木林分1228.8公顷和新增公益林乔木林分101.5公顷进行提质改造,按提高45.0立方米/公顷测算,可增加森林蓄积量59864立方米。
  3、加强商品林集约经营,挖掘林地生产力
   规划期内,通过林地灾后恢复、优材更替、中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测土配方施肥等森林培育措施,推行集约经营,积极发展农林复合经营和林下经济,对一般商品林乔木林分117.9公顷实行综合经营,挖掘林地潜力,按提高单位面积蓄积量50.0立方米/公顷计算,可增加森林蓄积量5895立方米。
   规划到2020年,通过以上经营措施,乔木林分面积达到1885.7公顷,可增加森林蓄积量83259立方米,乔木林分蓄积量达到139635立方米,乔木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74.05立方米/公顷。
第六章  统筹区域管理
第一节    区域布局
   根据双清区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将全区土地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一、重点开发区
  1、区域概况
   本区域包括环城市环境保护林功能区,涉及城东、石桥、火车站3个乡镇的13个村,土地面积2735.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94%。
   本区域林地面积437.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3.48%;森林覆盖率为13.54%;森林面积370.3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13.14%;公益林面积205.9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47.11%;商品林面积231.2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52.89%。
  2、功能定位
   本区域是邵阳市区的商贸中心和邵东——市区——新邵“民营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机械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四大支柱产业,这些乡镇是双清区重要的工业区,也是人口分布最密集的地区。
   重点开发区域内,未来随着经济建设和城镇开发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和林地供给之间的矛盾将会日益突显,重点开发区域内既不能因为保护林地而限制经济的合理发展,更不能走边搞经济建设边破坏生态环境的老路,因此,运用有效的协调机制协调经济建设和林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支持重点开发区的经济建设,通时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环境承载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
  3、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重点开发区域内的林地保护利用重点是要协调好开发建设与保护林地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执行国家下达的征占用林地限额指标,杜绝分拆立项、分拆批地、化整为零、逃避计划监管的现象发生;重大建设项目,开发选址布局时,由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科学合理论证,选择最适宜地区开发建设;拟建项目在选址时应本着不占、少占林地及尽可能占用无林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加强植被恢复费的管理。在加强林地保护的同时,应通过以下措施加大城市林业建设,以保障城镇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确定科学合理的城市与工业区林地占地比例;按照城市改扩建设的有关规定,城市绿化面积应不少于30~35%的比例,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大力营造景观生态林、森林公园等,扩大城市的绿地、林地和湿地面积,促进城市建设向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方向发展;积极营造环城市与工业园区的防护林带;改善局部小气候和生态环境;通过市区及城郊植树造林等林业措施,增加绿地面积,吸收、控制有害物质,改善环境质量,创建宜居城市。
二、限制开发区
  1、区域概况
   本区域涉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功能区、莲荷和佘湖生态旅游保护功能区、资江和邵水河沿岸水源涵养林功能区等3个林地主体功能分区,包括火车站、渡头桥、城东、石桥、云水、高崇山6个乡镇57个村级单位,土地面积10984.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0.06%。
   本区域林地面积2805.3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86.52%;森林覆盖率为22.28%;森林面积2446.8公顷,占全区森林面积的86.86%;公益林地面积1398.8公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49.86%;商品林地面积1406.5顷,占本区域林地面积的50.14%。限制开发区内的资江和邵水河沿岸水源涵养林区范围林地面积406.8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55%,是全区主要的供水水源,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石漠化综合治理区范围林地面积1576.4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8.62%,是石漠化严重地区,属于生态状况脆弱地区。莲荷和佘湖生态旅游保护区范围林地面积822.1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5.35%,是大众休闲和观光的好场所。
  2、功能定位
   限制开发区域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在林地空间开发中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严格加强区域内林地用途管制,保护好森林资源,以保持并提高其生态产品和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3、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以保护为首位,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通过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和非木质资源发展,提高生态功能区林农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针对限制开发区内的生态重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应积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内,加强公益林保护和管理,严格监管矿山和水资源开发,禁止过度砍伐、毁林开荒等破坏行为,继续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控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恢复退化植被,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成果;严格监管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加大工矿区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加强湿地保护,禁止滥捕、滥采、滥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走廊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稳定;对生态环境已遭破坏地区,应采取措施积极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管理,防止有害生物对生态系统的侵入和危害;在不损害生态产品供给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前提下,依托区域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种植等非木质资源利用途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林农自我补偿能力。
   
双清区主体功能分区表
   表6-1                                                                                   单位:公顷、%
   序
   号 主体功能
分区名称 涵盖林地功能
分区范围 乡镇分布范围 土地面积 林地
面积 森林面积 公益林
面积 森林
覆盖率 区域特点 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合计      13720.0  3242.4 2817.1 1604.7 20.53   
1 重点开发区 环城市环境保护林功能区 城东、石桥、火车站等3个乡镇 2735.6 437.1  370.3  205.9  13.54  经济建设发展快,建设用地需求和林地供给矛盾突出;城镇化发展同时,对木质产品和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协调好开发建设与林地关系,适度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引导节约用地,严格控制使用公益林地;以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城市森林、速生丰产林和特色经济林,建立具有经济特色的林业体系,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型人居环境。
2 限制开发区 石漠化综合治理区、莲荷和佘湖生态旅游保护功能区、资江和邵水河沿岸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城东、石桥、火车站、渡头桥、云水、高崇山等6个乡镇 10984.4 2805.3 2446.8 1398.8 22.28  保障双清区乃至湖南省的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是建设生态城步的重要载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功能区。
  保护为首位,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重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复合生态系统。

   
   
第二节    区域差别管理
一、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
   积极支持双清区城镇化、工业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占用林地,尽力保障区内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用林地。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生态农庄、郊野公园和宜居环境;加强粮食产区、水源区生态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二、保障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用地需求
   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事业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镇建设使用林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逐步减少城市建设、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占用林地数量;通过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
第三节     宏观调控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政策
   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等林地保护利用的约束性指标和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比率等预期性指标,是国家和湖南省根据林地保护利用各分区的保护利用主导方向、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林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解落实到双清区的;为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区人民政府应遵循法律和政策要求、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的调控方向,制定与区级规划相协调的各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力。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和征占用林地补偿应根据不同区域类型(或主体功能区)和林地立地质量等级,以及项目性质等制定不同的标准(除了现有分地类、林种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促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二、强化林地保护利用责任
   双清区人民政府是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的责任主体,对于约束性指标和主要林地保护利用任务应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林地保护利用责任,对于预期性指标应通过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逐步实现。根据各区域林地类型,实行差异化的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支持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征占用林地,严格控制限制开发区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类型和规模。
三、落实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政策
   双清区人民政府要在《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指导和控制下,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林地保护利用政策和差别化管理政策,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的统筹协调。同时,从实际出发,分解落实规划指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出台管理政策,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林地保护利用政策。一是要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要在国家和省级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受益地区对限制开发区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利益损失进行横向转移支付的办法,研究推出水电、旅游等受益行业合理补偿公益林建设的具体办法。二是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区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总支出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林业事业发展,并确保林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范规划修订
一、维护规划的严肃和权威性
   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双清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颁布实施和监督管理。各部门编制的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政策。规划的衔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不符合规划不能改变林地的性质和用途。
二、严格规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订
   双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双清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严禁擅自修改,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估和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颁布实施;严禁通过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降低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生产率。
第二节  健全管理制度
一、科学制订年度计划,强化年度计划控制
   围绕分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科学制订年度计划,将林地补给、森林面积增长、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等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提出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确保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强化年度计划控制,严格以实际完成的任务考核计划目标执行情况,对超计划完成各项计划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不完成计划任务或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行为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规划一经批准,对确认的林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确权发放林权证,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对已发放林权证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的,应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和林权证核发,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和权属,并将权属落实到地块,将面积与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明确的主体。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
三、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双清区农林局要与国土、农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四、建立健全森林面积占补平衡规定
   根据《森林法》以及《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面积占补平衡规定,进一步明确异地造林的责任和义务,强化检查监督机制,保障森林面积占补平衡。
五、建立健全农业结构调整和开垦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精神,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对因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开垦占用林地的要实行严格审批管理制度。
六、完善林地调查和定期监测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
   加强和完善现有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运用数据库与“3S”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省级宏观指导或控制下,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定林地范围,逐块登记造册,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统一管理林地数据。做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利用数据库,全面掌握林地变化状况,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
第三节  落实监管责任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双清区区、乡两级领导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把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政府要在林地保护利用中发挥组织协调功能,使各个职能部门更有效地开展工作;要积极支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要切实落实好领导任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林地保护利用作为考核区、乡两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按林地保护利用具体目标,每年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国土、矿产、水利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助配合,共同管好林地。
二、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加大执法,对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划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三、建立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制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
   以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为基础,建立森林面积、蓄积年度监测管理系统,拟合相关生长模型,利用遥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结合必要的地面调查,获取样地属性信息,更新样地属性信息数据库,统计年度监测报表,及时掌握年度森林面积、蓄积变化动态,为评价规划实施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节  保障经费支持
一、建立森林植被恢复的稳定投入机制
   争取国家加大对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森林植被恢复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岩溶石漠化地区森林植被恢复的投资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双清区人民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和林业发展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现本区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与财政收入、GDP同步增长,对退化林地修复、规划的宜林地造林,应按照其恢复难度,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加快发展碳汇造林,增加森林碳汇,为积极主动地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发挥林业的特殊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管护、用地审核等资金投入。
二、强化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建立林地分等评级体系,健全占用征收林地补偿和安置机制,制定补偿政策,实行林地优质优价、不同林地利用方向差别化经济调控制度。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项目性质、林地的区位和用途等制定不同的标准,促进建设项目科学、节约用地。
三、建立森林抚育补贴长效保障机制
   森林抚育投入大,短期效益不明显,广大林农对森林抚育缺乏积极性。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等精神,在做好森林抚育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森林抚育补贴长效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全面加强森林抚育和经营,提高森林质量。
四、完善公益林地补偿制度
   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建立分级补偿制度,充分体现按质补偿,理顺现行公益林补偿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促进公益林质量的提高。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区域之间、上下游之间、产业之间多渠道投入补偿机制。建立种苗、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要在保护好公益林的同时,科学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增强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五、完善农村能源建设的补贴机制
   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生态能源,优化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减少薪柴消耗比重,保护森林资源。
第五节  强化技术支撑
一、实用生产技术
   为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得以预期实现,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科技支撑,遴选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到生产中进行组装配套、系统集成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同时,加快制定各种商品林地集约经营(包括种苗、整地、造林、抚育、管理、采伐等)标准,通过试点、示范,引导林农提高森林培育的科技水平。
二、先进管理技术
   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与“3S技术”,完善林地地籍管理制度,并对林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林地利用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并根据需要修改和完善规划,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社会化。
第六节  加强队伍建设
一、机构队伍建设
   (1)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基层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2)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区、乡两级林业行政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满足林业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加强培训和加大投入等措施,从组织、制度和业务等方面着力抓好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基层实用人才四支队伍建设。
   (1)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能力为重点,加强科学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人才培育,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干部队伍。
   (2)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要着力培养一支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较高、能吃苦耐劳的专业技术队伍,提升全区林业科技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要通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努力建立一支既熟悉市场经济和生态建设规律,又懂经营、会管理的现代经营管理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基层林业(站)实用人才队伍要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推广骨干、农民技术骨干和中高级技能人才,提高广大林农和基层林业站职工的整体科技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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