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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SQDR-2020-00003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令〔202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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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SQDR-2020-00003
双政令〔2020〕2号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鸡笼村禽流感疫区解除封锁的命令
2020年1月29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第1号政府令,决定对渡头桥镇鸡笼村周围3公里的禽流感疫区实施封锁。疫区封锁后,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疫情。疫区封锁21天以来,未出现新的疫情,封锁期末对疫点、疫区进行了终末消毒。2月20日,市联合专家组对解除疫区封锁条件进行了审核评估,认为疫区已达到解除封锁的要求,同意解除封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起对渡头桥镇鸡笼村禽流感疫区解除封锁。自解除封锁令发布之日起,疫区周围10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按照邵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规定有序开放。解除封锁后,兽医部门要继续加强疫区周围的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在解除封锁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