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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发〔2017〕2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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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发〔2017〕20号
SQDR—2017—00015
区直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市政发〔2016〕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清理规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于5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清理结果报区审改办(区编办,联系电话:5262383)。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2项市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市政发〔2016〕24号
SYCR-2016-000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3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开展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邵阳市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
介服务事项目录(共32项)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