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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发〔2017〕5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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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双政发〔2017〕59号
SQDR-2017-00029
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17〕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9项和承接3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有效性。区审改办要及时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9项)
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9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取消审批后,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
2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取消审批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强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在规划中对相关建设和活动提出保护要求,加大规划执行监督力度,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保护范围内相关活动的监管。 |
3 |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
4 |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
市、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河道主管机关在参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时,要对河道和堤防安全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
5 |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
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查、设立举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不按规定标识的企业信息。 |
6 |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
市、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整治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复印打印具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
7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
取消审批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古建筑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古建筑产权人和管理使用者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规范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敷设,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真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8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
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
取消审批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古建筑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古建筑产权人和管理使用者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规范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敷设,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真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9 |
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审核 |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取消审批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不含建设项目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发现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
附件2
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原实施机关 |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
下放形式 |
备注 |
1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
市农业委员会 |
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
直接承接 |
|
2 |
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 |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
市农业委员会 |
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直接承接 |
|
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直接承接 |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