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清区农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邵阳市双清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印发《双清区农机行政处罚裁量权
基准》的通知
双农机字〔2011〕7号
SQDR-2011-24002
各乡镇农机站、局各股室:
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要求,今年制定好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农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处罚额度进行了清理,对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原则上取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处罚额之中线作为实施农机最高处罚额度,分免罚、轻微、一般、严重4种情形规定处罚额度。对法律法规规定处罚额度不大的,分别视情形规定处罚额度。对法律法规规定处罚额度不大的,分别视情形予以免罚或实施当场处罚。
现将《邵阳市双清区农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清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全文下载
文章录入:
佚名
责任编辑:
佚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