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上级部门是双清区人民政府。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全区公务员制度;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选拔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
外智力工作。
3、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行政奖惩制度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区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市场建设、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事统计工作,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实施意见,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5、拟定促进全区城乡就业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全区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管理。
6、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原则,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检查和审核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7、贯彻或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运营和管理的实施办法;承办区政府授权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8、组织建立全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9、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0、负责归口管理的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制度和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区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依法查处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3、负责牵头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人事劳动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绩效考核评估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与法规股、社会就业失业、保险管理、基金监督股。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96.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96.93万元,预算总支出196.9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预算19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工资与养老金改革1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