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清区出台了《双清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
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家庭经济状况低于扶贫标准,已列入扶贫建档立卡或农村低保范围的贫困家庭,可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对象认定范围: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因病重度贫困家庭;因残重度贫困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度贫困家庭;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认定程序分为“六步走”,即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和区级审批。全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将于今年9月1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