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5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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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0]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0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邵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主体责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公益性岗位以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为安置重点,凸显“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遵循“规范开发、总量控制、符合条件、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动态监控”及“谁开发、谁把关、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状况、现有公益性岗位数量、就业资金规模等因素开发管理,避免福利化倾向。

二、工作职责

各(街道)乡镇、岗位开发单位负责岗位申报、岗位分配、人员招聘、资格审核、矛盾处理,招聘档案保存;区人社部门负责下达岗位指标、招聘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服务、聘用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和资格复审、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岗位安排、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签订、管理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

三、岗位开发设置

1.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岗位数量根据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和本年度就业资金预算确定,根据用人单位申请,综合考虑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求和就业专项资金承受能力,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确定本地区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本次公益性岗位拟招聘人数结合相关实际,各街道(乡镇)、岗位开发单位名额见《双清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指标分配表》,将根据各单位具体申报情况进指标调剂,各乡镇街道招聘人数原则不超过去年招聘指标分配总人数规模。

四、安置对象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政策程序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中进行了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重点人群就业援助,户籍要求具有双清区城镇户口;年龄要求:男5059周岁(19641231日-19731231日出生),女4049周岁(19741231日-19831231日出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年龄条件下限可予以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严格把关。

3.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35周岁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可开发安排不超总人数20%岗位名额。

4.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仍然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5.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累计超过规定年限或本次招聘上岗期内将超过规定年限的,主要指其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累计年限超过24个月(不含24个月)或享受其中任意一项就业扶持政策超过24个月(不含24个月)的;

3.正在企业、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5.有工商注册登记人员;

6.退休、退养人员,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

7、户口迁出双清区的;

8.有被查处转岗、卖岗、空岗行为的或工作表现差,用人单位列为拒用名单的人员;

9.有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

10.其他法定情形的。

六、招聘人员应聘资料

1、应聘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片4张。

2、属原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改制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下岗证明;退役军人提供提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等学历证明。

六、岗位招聘

1.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必须是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要严格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坚持“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未认定的申报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要坚持认定在前、安置在后的程序,不得违反程序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进行安置。

2.公益性岗位安置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做到人适其岗、岗适其人。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时间为一年,即2024年元月1日至20241231日,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3.需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向区级人社部门申报岗位职数,经审核通过后,再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招聘公告,注明拟聘任岗位的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和人员条件等内容。

4.各街道(乡镇)社区、各岗位开发单位要结合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确定岗位拟招录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省就业平台公益性岗位管理信息系统。

七、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会保险

1.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岗位补贴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3.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专人按月向人社部门申请,经审核后由人社、财政部门从就业资金拨付。用人单位及时到社保部门、税务部门进行参保登记、社保缴费。用人单位将养老、医保、失业的单位部分报人社部门审核补贴,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公益性岗位管理

1.各地统一使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公益性岗位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及时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录入信息平台,并动态记录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安置、补贴申领等信息,做到信息精准、过程清楚、台账齐全。

2.用人单位要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岗中管理、考勤管理等,并定期向当地人社部门报送在岗人员工作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将其上岗工作表现与劳动报酬的发放挂钩。

3.按照总量控制、到期退岗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能进能出的正常退出机制。

4、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招聘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

九、岗位及补贴申报流程

1.岗位申报。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2023年度128日以前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申报下年度公益性岗位及职数,发布公告之后可向区人社部门提出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申请(见附件1)

2.岗位确定。人社部门在用人单位申报后10日内对用人单位申报岗位的性质、数量和空岗信息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核确定。

3.发布公告。2023年度12月份,人社部门综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申报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见附件2),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社区及时发布招聘公告。

4.人员招聘。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程序进行,202312月份,社区、乡镇街道、用人单位初审,区人社部门复审。应聘人员在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自负),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5.岗位备案。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前,须报送《双清区公益性岗位上岗备案花名册》(含电子档)到当地人社部门备案(见附件3),并及时将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就省就业服务平台管理系统。

6.申报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向人社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同步申报。

7.核实确认。对用人单位提供申报补贴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确认补贴。

8.发放补贴。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

九、岗位监督

1.用人单位加强岗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进人、只领补贴不上岗、找人“顶岗”、到期不退岗等问题。严禁转岗、卖岗、空岗现象,未经审核认定的上岗人员,不得私自代岗。用人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上岗人员,上报人社部门做退岗处理。

2.加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不得超期限超范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严禁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经费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岗位补贴实行专款专用。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追回所有补贴资金,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双清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双清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指标分配表

3、双清区公益性岗位上岗备案花名册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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