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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办发〔2012〕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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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办发〔2012〕16号
SQDR-2012-01008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双清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双清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小街小巷维修改造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进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小街小巷维修改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的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作,研究决策道路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工程款的筹措和拨付;
区发改局负责工程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监管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工程决算款的审核、审计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工程专项款的监管工作及预防和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
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小街小巷中的违法建设,并依法拆除;
区住建局负责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的具体实施;
相关乡办具体负责工程施工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作纳入区政府对乡办的年度绩效考核。
三、具体实施办法
1.做好道路设计工作。经调查摸底,我区现有需维修改造的小街小巷138条,其中一环内66条,二环内72条。道路设计按照高起点的原则,能搞油砂路的要搞油砂路,能搞人行道的必须搞人行道,需装路灯的必须安装路灯,道路两旁能绿化的要绿化。
2.做好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工作。根据道路维修改造的设计进度,区住建局、发改局应及时将已设计好的道路进行工程立项。
3.做好招投标工作。道路工程立项后,由小街小巷维修改造领导小组择优确定道路招投标代理公司,及时督促代理公司做好招投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由市招标办抽签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区监察局要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察,预防和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4.把好工程质量关。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区住建局要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入场,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区住建局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做好道路维修改造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施工中的道路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区住建局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签证由领导小组研究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人员负责,签证结果由领导小组集体审定。道路施工中,所在乡办要派出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施工中的矛盾调处工作,确保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5.做好道路竣工验收工作。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区住建局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邀请相关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联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好道路验收竣工图。
6.严把工程款拨付关。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要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严格把好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款的拨付关。道路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必须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区财政局要按照区审计局审定的工程决算款,依照工程合同的付款约定,及时拨付道路工程款。
7.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道路工程竣工后,区住建局要指定专人,及时搜集道路工程各种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存放档案室保管,以便今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