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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办发〔2014〕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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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办发〔2014〕24号
SQDR-2014-0100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辖)有关部门:
为加大对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不良贷款工作力度,确保成功组建邵阳农商银行,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双清区行政清收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双清区行政清收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一、清收范围
截至2014年7月30日,凡持我区户籍的个人,或区内相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在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有逾期贷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贷款已形成逾期的,皆属本次清收范围。区金融办已经将明细表按借款人户籍地所在地址和单位进行任务分解,并已下发到区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二、清收任务
当前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提供的明细表显示双清区的不良贷款本金约为1.21亿。按照市里的要求,我区9月底必须完成30%(3623万元)不良贷款的清收。年底前完成80%不良贷款的清收。其中涉及区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的国家公职人员贷款约346万本金和339万利息必须无条件收回。
三、清收时间
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个时间段: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个时间段: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力度,确保成功组建邵阳农商银行,成立区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组,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区长朱敏同志担任组长,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办、政协办、纪检会、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法院、公安分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联、金融办、宝庆农商银行、城郊信用联社等单位安排专人组成。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经费
按照市里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督促。由邵阳市农村信用社城区两家行社制作《清欠通知书》,逐户下达,要求欠款户在9月30日前全部结清信用社贷款本息。二是通报批评。截止9月20日仍未主动还清贷款本息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责令还贷人员还清本人贷款本息。三是组织处理。截止9月30日仍未主动还清贷款本息的公职人员,对属于财政统发工资的,将依法由其单位向财政工资中心提出停发工资申请,强行划归还贷;对属于单位统发工资的,将依法由所在单位按月统一代扣还贷;停薪期间,其工资除按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外,其余部分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直到还清为止。是村组干部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做出组织处理;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同级人大、政协依法依程序决定停止其履职权利。四是依法收贷。对公然抵触、拒不还贷、情节恶劣的欠款户,要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收。五是进度通报。自九月起实行一周一通报。六是分类组织。对公职人员和单位欠款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清收。对村居民欠款的,由各乡镇办牵头负责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