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暨用电秩序整顿的通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暨用电秩序整顿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SQDR-2020-00006
索引号: 4305020001/2022-21548 发文编号: 双政发〔2020〕14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双清区
发文日期: 2020-07-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7-07 效力状态:

SQDR202000006

双政发〔202014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暨用电秩序整顿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治理,规范辖区内用电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居民用电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的高、低压电力设施及用电秩序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辖区内路灯用电及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凡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安装的路灯,存在安全隐患的或未装表缴纳电费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联系电力部门确定整顿方案,进行改造并安装电表缴纳电费,同时安装保护装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居民私自安装的路灯,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装表计量缴纳电费的,应安装电表并缴纳电费,否则一律予以拆除。

  2.对改制企业水泵及活动中心用电,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组织召开整顿会议,确定整治方案,下发整改通知书,必须安装电表按规定缴纳电费,否则除依法收取滞纳金外还可采取限电措施。

  3.对辖区内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线路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力部门联合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相应用户按要求进行整改。

  4.违反本《通告》精神,私拉乱接情节轻微的,由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拆除私搭乱接线路,停止供电;私拉乱接情节严重的,按偷电窃电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精神,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关村组、各用户务必严格遵守,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对违反本通告精神,妨碍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员,依法追责;对执行配合不力的单位,依规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2077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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