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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SQDR-2020-00006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双政发〔2020〕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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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DR-2020-00006
双政发〔2020〕14号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治理暨用电秩序整顿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治理,规范辖区内用电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居民用电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的高、低压电力设施及用电秩序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辖区内路灯用电及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凡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安装的路灯,存在安全隐患的或未装表缴纳电费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联系电力部门确定整顿方案,进行改造并安装电表缴纳电费,同时安装保护装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居民私自安装的路灯,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装表计量缴纳电费的,应安装电表并缴纳电费,否则一律予以拆除。
2.对改制企业水泵及活动中心用电,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组织召开整顿会议,确定整治方案,下发整改通知书,必须安装电表按规定缴纳电费,否则除依法收取滞纳金外还可采取限电措施。
3.对辖区内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线路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力部门联合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相应用户按要求进行整改。
4.违反本《通告》精神,私拉乱接情节轻微的,由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拆除私搭乱接线路,停止供电;私拉乱接情节严重的,按偷电窃电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精神,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关村组、各用户务必严格遵守,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对违反本通告精神,妨碍工作正常开展的人员,依法追责;对执行配合不力的单位,依规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