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委乡振组发〔2022〕 18号
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级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90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邵财预〔2022〕94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邵财预〔2022〕95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6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资金安排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及项目申报、设计审查、政府财评、质量及进度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
三、做好衔接资金公开公示的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实行衔接资金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主体在衔接资金项目所在村、乡、镇、办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告、公示制度,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衔接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由公示主体留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附:双清区2022年度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6日
附:
双清区2022年度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实施责任 单位 |
备注 |
产业发展类:资金合计566万元 (占比100%)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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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清区 |
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 |
产业发展 |
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 |
400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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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清区 |
示范村建设 |
产业发展 |
示范村建设 |
69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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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双清区 |
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预拨资金 |
产业发展 |
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预拨资金 |
97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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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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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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