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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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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3、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5、负责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6、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7、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8、负责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双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的二级管理机构,部门决算是由本单位的支出,没有下级单位。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22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0.18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220.18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220.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提升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在科学预测生育峰值、深入调研摸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助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分层次完成各级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和技术骨干培训。

2.提升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整合与衔接,重点整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保健项目,以分级服务制度落实为抓手,将任务清单与妇幼健康服务的相关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等相衔接,重点优化婚前、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等服务流程,规范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供途径和方式,打造生育服务链,做到服务对象“应管尽管”,服务项目“应查尽查”。

3.增强助产技术服务能力。要完善服务流程。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通过调整门诊科室布局,推行门诊、检查、检验、挂号结算一体化服务,将产前检查、B超检查、胎心监测、实验室检查等进行功能再造,合理减轻人员高度集中的诊室服务压力。

4.增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探索对不同人群安全避孕的有效服务模式,科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提倡政策内生育两孩后的夫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完善产后和流产后避孕服务干预机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和术后随访服务率达到90%以上;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城乡全覆盖,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直报单位,构建以自助服务为主导的现代化城市避孕药具发放服务新体系,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 提升妇幼基本和重大项目规范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补助经费按照要求及时全额到位;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逐步将优生优育宣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孕早期叶酸补服、孕早期建卡督促、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等项目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切实增强服务的可及性。

6.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不断完善以孕前风险评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为主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机制,提高再生育夫妇孕前优生检查比例,做到应检尽检;建立健全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体系,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流程,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确保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在5‰以下。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24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9.73万元,基本支出决算220.02万元,增支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3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公务接待1.95万元,接待批次0次,共接待0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其中1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8.99万元,是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做到合理开支三公经费。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55169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94570.46元,固定资产1057129元,分别占比58.57%和41.42%。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64台,价值379397元;我单位有1台车公务用车,价值167800元;专用设备12台,价值359732元;全家具、用具36套,价值8000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单位有孕产妇产前筛查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2项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表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

 

清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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