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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0-10-30 来源:财政局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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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草案)的

报        告

—2020年10月28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区财政局局长  肖明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双清区2020年财政预算,经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收入变动和专项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等原因,使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调整,确保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1-9月收入执行情况。1-9月,双清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0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5.75%,同比减收6804万元,减少29.72%,差年初预算序时进度1028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差进度9795万元,非税收入差进度492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5835万元。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5168万元,同比减收559万元,减少1.56%,其中:税收收入年初预算为27838万元,同比增收4831万元,增长21%;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7330万元,同比减收5390万元,减少42.37%。建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5835万元,同比增收108万元,增长0.30%,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25096万元,同比增收2089万元,增长9.08%;非税收入调整为10739万元,同比减收1981万元,减少15.57%分征收部门情况为:税务部门调整为27686万元,同比增收2593万元,增长10.33%;财政部门调整为8149万元,同比减收2485万元,减少23.37%地方收入中税占比情况为:地方税收收入调整为25096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35万元的比重为70.03%,同比提高5.6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控制在30%以内。(附表1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表)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35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795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503万元,为增加特殊转移支付11053万元,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5450万元,同时调减年初预计增量300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302万元。接到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度决算批复后,2020年上年结余收入应当为302万元,比年初预计数少92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相应调整为302万元。

  5.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4794万元,较年初预算1994万元增加28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增加2800万元,具体情况为:(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48号),省财政下达我区2020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安排用于:自然村村组通200万元,脱贫攻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500万元;(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108号),省财政下达我区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安排用于教育局明德学校教学楼建设400万元;(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163号),省财政下达我区2020年第三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7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安排用于:住建局D级危房改造250万元、住建局主干道临街建筑“穿衣戴帽”工程800万元和教育局大水学校项目建设650万元。

  6.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建议根据上级要求对安排到部门的项目支出和专项安排的其他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经过清理,建议对8739万元中的一般性支出按20%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按15%比例压减,压减金额合计1325万元,从年初预算中扣回。

  7.收支平衡情况。综合以上数据,各项收入增减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增加7671万元,加上压减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1325万元,可用财力增加8996万元,全部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附表2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583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0726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302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4794万元,调整预算数收入总计为141656万元。本级年初预算支出128480万元,加本次调增支出7671万元,加上解支出5505万元,调整预算数支出总计为141656万元,收支相抵,调整预算数收支平衡。(附表3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调整预算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基金收入总计调整。收入总计调整为14594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4594万元。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4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3万元,为今年下半年市里下放区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出让价款收入43万元;2)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调整为48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83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168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68万元;(4)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390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3900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400万元。(附表5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65号),省财政核定我区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限额24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和前期项目储备情况安排用于卫健局石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2400万元。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12号),省财政下达我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5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安排用于:双清区卫健局核酸检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双清区农业农村局改厕及乡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双清区交通局X045白云至清水塘公路建设200万元、双清区教育局新东幼儿园非义务教育建设400万元、双清区科工信局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260万元和双清区卫健局相关抗疫物资采购等240万元。

  (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20164号),省财政核定我区2020年第三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限额90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和前期项目储备情况安排用于教育局幼儿园基础设施项目(明德幼儿园、博文幼儿园、大水幼儿园、京都幼儿园、渡头桥幼儿园、火车中心幼儿园、城东中心幼儿园、白马田幼儿园、高崇山镇中心幼儿园)建设9000万元。

  3.基金支出总计与平衡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4594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4594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抵,调整预算数收支平衡。具体支出项目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万元、其他支出431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13900万元。(附表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附表5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调整预算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次方案不做调整,按年初计划执行。

  三、中央直达资金情况

  为了支持基层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冲减疫情对地方经济影响,中央财政下达基层市县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截止20201015日,我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1548.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400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资金6461.2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032.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55万元。

  (一)直达资金政策要求

  1.关于新增一般性债券资金。一是要妥善安排资金用途。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层民生、保市场主体方面。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直接平衡财力,严禁用于中央明令禁止的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严禁用于对个人发放工资福利、单位工作经费、发放养老金等社保支出、支付利息;严禁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及偿债、企业经营性项目等。二是要抓紧制定使用方案。要抓紧研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具体项目,并及时将安排使用情况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三是要强化资金监管。纳入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001一般债券”,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过程。做到单独发文、指标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要强化资金监管,及时建立台账,加强对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确保债券资金数据真实、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2.关于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一是特殊转移支付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县市区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县市区减收增支和“三保”缺口等,增强“三保”能力。二是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3.关于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有494万元定向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补助,要及时拨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二是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此前已提前下达的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项补助也要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

  4.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一是要抓紧制定安排方案。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特别是要加大支持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补短板,不得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是要及时批复执行单位。要及时将预算、项目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要及时支付至受益对象,并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精准下达,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三是要做好项目备案工作。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将安排的具体项目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四是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过程。五是要做好资金还本计划。利息由中央负担,本金由地方负担。从2025年开始每年按照分配总额的20%偿付本金。

  (二)未指定用途直达资金19403万元

  分别为: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性债券资金400万元(湘财预〔2020108号)、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053万元(湘财预〔2020109号)、2020年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450万元(湘财预〔2020111号)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500万元(湘财预〔2020112号)。根据政策要求和省审计厅专项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安排与使用情况如下:

  1.一般性债券资金400万元。安排双清区教育局明德学校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

  2.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053万元。安排双清区城管局环卫市场化经费800万元、双清区城管经费495万元、双清区教育保障经费5276万元、乡镇办补助资金1000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兜底3482万元。

  3.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450万元。安排区社保所离退休金494万元、区社保职业年金计息上解362万元、双清区教育局2019年教师待遇增资677万元、双清区教育局2020年教师待遇增资2626万元和双清区教育局教育经费1291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500万元。安排双清区卫健局核酸检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双清区农业农村局改厕及乡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双清区交通局X045白云至清水塘公路建设200万元、双清区教育局新东幼儿园非义务教育建设400万元、双清区科工信局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260万元和双清区卫健局相关抗疫物资采购等240万元。

  (三)指定用途直达资金2145.3万元

  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5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36万元、安置补助经费1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45.2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4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180万元等。建议按照上级文件指定用途安排与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今年财力仍然十分紧张,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下一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一是要在严格做实地方收入的同时,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尽量缩小与年初预算财力的差距;二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执行,视财力而为,不新增非刚性支出,大幅削减不必要、低效无能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盘活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力度,必要时通过处置部分闲置国有资产弥补收入不足;四是要加大争取上级补助工作力度;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上报告,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2020年双清区财政预算调整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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