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12 来源: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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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能

1. 负责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房地产、公共、公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

2. 负责机关大院的园林绿化、卫生管理;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3. 负责食堂及公有门面的租赁管理;调配区属机关办公用房

4. 负责区政府采购工作。

5. 负责区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 负责协调组织机关工作用车的购置、更新和维修;负责区机关工作用车调度管理工作。

7. 负责机关大院公用事业、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

8. 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安排的部分接待工作。

9.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构成包括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办核定编制人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  831.35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831.35  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  831.35   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   831.3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7.7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44.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13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3.73    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用于机关食堂43.91万元,机关大院卫生4万元,机关大院绿化5万元,公共机构节能3万元,机关日常维修121.84万元,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66.36万元,机关大院水电费63.88万元,机关大楼劳务用工费用34.15万元,办公楼租赁费26.93万元等。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   256.9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78.46  万元,基本支出决算  262.88   万元,增支  5.98   万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44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3  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166.0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2.96 万元,公务接待  63.07  万元,接待批次352次,共接待6407人,主要是参与区委、区政府接待工作;公务用车保有数为 42辆,其中42 辆平台公务用车(双清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设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8993105.87元,其中流动资产920974.97元,固定资产净值18072130.91元,分别占比4.85%和95.15%。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52台,价值604520元,其中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14000元;专用设备一台,价值4793元;房屋14597.8平方米,价值17213387.91元;全家具、用具638套,价值249430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3.35%、0.027%、95.23和1.4%。区公车改革车辆42台车资产处置没有完全到位,目前价值无法统计。

(八)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圆满完成非税收入任务45万元,政府采购率100%;固定资产做到账表、账实、账账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公共机构节能同比上年度下降2.5%,职工对机关食堂伙食满意度80%。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格

表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

2017年双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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