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12 来源: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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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民政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及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3、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管理分配社会救助保障资金。指导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褒扬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日常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部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及其管理工作。  

6、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7、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镇街办事处、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名称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树桩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工作;承办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8、依法对全区社团进行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指导全区乡镇(场)、社区居委会的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督查各乡、镇(场)、办事处、居委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0、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福利设施标准。承担全区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11、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开展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  

12、指导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办理城乡居民婚姻登记。  

13、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治理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行全区的殡葬改革,落实国家惠民殡葬政策,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丧葬习俗的改革。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6、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民政局机关、低收入认定中心、婚姻登记处、福利中心、殡葬大队和福利办。编办核定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决算总收入737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5.84万元。决算总支出6459.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5.99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决算645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5.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34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7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417.07万元,抚恤2530.14万元,退役安置110.07万元,社会福利72.59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08.5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952.27万元,临时救助70.8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23.54万元,其他生活救助2.77万元,医疗保障71.34万元。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50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67万元,项目支出117.47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和预算比较减少6.77万元,原因主要为1辆车停用减少费用。出国出境人数0人,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实行具体分项细化公开,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7次,人次数1673人。  

  二、2017年民政局部门决算表格

  表1: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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