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农村能源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能源生态服务站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能源建设项目。
2、 根据省、市、区提出的能源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拟订全区能源生态建设规划和计划。
3、组织推广下列技术:
① 沼气及其综合利用技术
② 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技术
③ 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利用技术
④ 生物质气化、固化、炭化利用技术
⑤先进适用的省柴节煤和农产品加工等生产、生活节能技术
4、 监督和管理全区范围内从事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
5、 对农村能源技术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审核农村能源工程施工、安装、维修、技术推广的技术人员资格,制止未了得资格证书的农村技术员施工。
6、 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对全区从事农村能源设备器材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制定行业标准。
7、负责编制农村能源技术和各种档案资料及统计。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本部门预算,编办核定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员3人,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248.6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8.649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248.649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248.6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1.8691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8.64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46.7799万元,增支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1.869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01.8691万元,增支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本建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46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接待批次0次,共接待0 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 辆,其中0 辆业务执勤车,0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0元。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无重点项目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