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全区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合资经营、家庭独户经营等各种经营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农民负担工作。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处理涉农负担事项和来信来访。
3、负责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探讨与推行。
4、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承包合同,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合同管理;负责推行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机制。
5、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农村财务电算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数据分析和农民家庭记财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7、负责指导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等专业协会的发展和管理。
8、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评估,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保值。
(二)机构设置
单位人员构成及单位内设机构(一)单位人员构成:双清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参公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3人,在职人员3人,退休5人。(二)单位内设机构:农村经营服务站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农林水支出4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5万元,占40.66%;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占3.9%;农林水支出47.03万元,占51.06%;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占4.3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3.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减负及土地仲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56.52%,主要原因是人员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1万元,项目支出8.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