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高崇山镇中心卫生院、火车站乡卫生院、渡头桥镇卫生院、滨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爱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部门职能职责
(一)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三)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五)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3054.11万元,基本支出305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1.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03.04万元。支出包括部门基本运行及事业发展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年初预算支出1488.7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6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03万元。
2023年实际总收入3054.11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565.37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305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1.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交费,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开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03.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购置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度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适应新的形势,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本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账物核实,资有所管,责任到人。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本部门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标准和人数,公车维护、加油、车辆保险等支出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施。
(二)预算执行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实际支出0.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救护车开支。
(三)预算管理
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人员执证上岗,会计档案整理、保管规范,支出合理有据;实行财务会审报账制,重大财务支出交委党组成员讨论,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单位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款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财政要求,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开。
(四)资产管理
为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针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制定了健全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账物核实,资有所管,责任到人,固定资产利用率达100%。
(五)绩效管理
专项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开展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合理运用,达到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并按财政要求已在相关网站公开。
五、存在的问题
1、部门人员经费投入不足,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713.92万元,而实际决算为1151.07万元。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各部门业务工作对接,及时开展项目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