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经办。
2、负责区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工作。
3、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4、负责区本级离休人员、1-6级伤残军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的筹集、支付工作。
5、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运用和数据库的日常维护,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功能的应用。
6、负责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7、负责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特殊药品的经办工作。
9、承担区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核算工作,承担编制区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决算事务性工作,负责区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11、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双清区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21人,退休2人。本单位内设财务综合办公室、职工医保审核结算服务部、居民医保审核结算服务部、参保服务部、医药协议救助服务部、内控稽核信息服务部共6个部室。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付收入增加5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0.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6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预算增加59.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0.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3万元,占15.23%;卫生健康支出267万元,占78.46%;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占6.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88.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参保筹资经费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1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1.9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3万元,主要是经费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2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