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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要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勇于进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干事创业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全区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合阶。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预计数,下同)

区级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505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1694万元的81.93%,同比上年减收10232万元,减少16.8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00万元,同比上年减收7727万元,减少21.63%;上划收入22548万元,同比减收2505万元,减少10%。

区级收入总计情况。区级地方收入28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1434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0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2800万元,收入总计1324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432万元,加上解支出5505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00万元,2020年支出总计132437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收入总计132437万元,区级支出总计132437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发展的主要成就及2020年工作回顾

(一)地方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面对结构性减税和新冠疫情等多重挑战,通过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协调,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涉税部门,强化征管手段,作实财政收入,协调收入缴库,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1、2016年,税收收入完成21996万元(含经开区),同比增长24.6%,占地方收入的47.31%。

2、2017年,税收收入完成17646万元,同比增长26.37%,占地方收入的46.46%。

3、2018年,税收收入完成21105万元,同比增长19.60%;占地方收入的62.09%

4、2019年,税收收入完成23007万元,同比增长9.01%,占地方收入的64.40%。

5、2020年(预计),税收收入完成18670万元,同比减少18.85%,占地方收入的66.68%。十三五期间,税收收入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出现下滑外,实现了稳中有升,财政收入税收占比逐年提高,显示出我区地方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十三五期间,区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秩序,调整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决策部署,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财政支持。

1、加大了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投入力度。乡(镇、街道)年度经费预算从2016年的5520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9392万元,社区经费从2016年的城市社区21万/个、农村社区11万/个增长到2020年的38万/个。村级运转保障经费从2016年的16万/个增长到23万/个,确保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各项事务顺利开展。

2、强化乡镇(街道)干部待遇保障。出台了《双清区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施方案》(双组〔2020〕9号)和《关于调整全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通知》(双组〔2020〕8号),从2020年7月起执行,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现高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有关政策,按规定逐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政策标准落实乡镇工作补贴。2019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乡镇工作补贴34.49万元。2020年落实乡镇工作补贴87.44万元。严格落实公务交通补贴等有关政策,2019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乡镇公务交通补贴116.52万元,2020年乡镇公务交通补贴120万元。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将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工会会员生日慰问等足额安排工会经费,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3、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水平。严格执行村干部基本报酬有关规定,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实行村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书记、主任、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1:0.9:0.7比例,由区财政按月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足额发放到位。2019年村书记基本报酬为39120元,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共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261.55万元;2020年村书记基本报酬为42864元,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284.66万元。

4、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生生活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所有在编在岗公办义务教育教师“五险两金”相关经费,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工作,及时发放了2018年9月-2019年12月义务教育教师工资2249.53万元,2020年1月起按照每人每月800元预发,年终根据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予以结算。

5、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足额及时发放养老金,发放率100%,覆盖率100%。实现医疗保险全面覆盖。

(三)财政管理水平提质增效

坚决贯彻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财政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

1、不断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不断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将公开透明贯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强化预算评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财政管理工作连续四年创省优。近几年来,着力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在全省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中2016-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城市区A级单位, 2019年被评为城市区AA级单位,获奖励资金1650万元,考核指标做为计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获得省里更多扶持

4、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重大风险。我区债务总规模和综合债务率是全省债务率较低的地区之一,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定限额之内,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安全区域。根据《关于2019年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考核结果及隐性债务化解激励情况的通报》(湘债管办函〔2020〕2号),我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并是唯一一个获得“隐性债务清零地区”称号的县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将坚持以现代理念、法治思维和创新精神引领财政改革工作,强化大局观念、宏观思维和责任意识,依法合理组织财政收入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下大力气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问责问效力度让财政资金更好更快地发挥效益。

(一)注重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大力招商引资。 积极引进外资和内资,加快我区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二是要激励和引导金融系统增加对重点税源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和企业的投入力度,企业发展基金在2020年预算安排基础上,增加安排1000万元,千方百计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加强财源建设。要进一步为财源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落实支持财源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打造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增长的财源体系。至十四五末,培育年纳税过亿工业企业5家,年纳税过千万三产企业20家。

(二)盘活存量资金,坚持厉行节约

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年末结余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收回,不做结转。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年末结余部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由区财政全额收回,不做结转。上级专项补助项目资金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全额收回(即2019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项目资金结转于2021年初收回,以此类推)。在建项目资金可结转使用至2021年6月30日,期满后结余资金全额收回,确需继续实施的,依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且安排金额不得超过收回资金的80%。加强结转结余资金和预算新增资金的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二次沉淀”。落实《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文件规定,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晚会、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三)强化预算约束,兜牢“三保”底线

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编制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动用国库库款、严禁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预算审核备案机制、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民生政策备案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加快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基本支出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项目进度等及时拨付,加快形成实际消费和实物工作量。缩小代编预算的范围和规模,提升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在各类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三保”支出足额编列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项目。

(四)项目动态管理,实施绩效评价

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拟安排预算项目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程序,根据轻重缓急做好项目排序,择优遴选项目入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健全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执行中难以实施的项目予以出库,将资金调整用于储备项目中条件成熟、可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的项目。完善跨年度项目资金管理。跨年度项目资金由“当年报批、一年安排”调整为“一次报批、分年安排”,避免资金沉淀。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项目预算的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政府债务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财政与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优势,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五)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财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一是积极实施新《预算法》,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大力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三是扎实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考核。四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加快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通过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六是继续推进乡镇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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