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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来源: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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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湘财农〔2019)7号),履行财政扶贫责任,现制定《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

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湘财农〔2019)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准把握打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内涵丰富,深刻揭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特征和科学规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各部门要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及时总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借鉴。(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街道)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指导思想。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突出目标导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扶贫投入,确保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因村全部摘帽。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鹜远,更加注重脱贫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的基础。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细化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街道)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的现行脱贫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擅自提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出现贫因村和非贫困村、贫因户和非贫困户的“悬崖效应”。财政部门要量力而行,强化预算约束,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真正把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库,严格审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补助标准等,凡超过脱贫标准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合理确定脱贫时序,按照全区脱贫攻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安排扶贫项目资金,不搞层层加码赶进度,也不延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局机关各股室、乡镇(街道)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

(四)建立健全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部门要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支出充分考虑脱贫攻坚因素,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年初财政预安排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统筹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大扶贫协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规范扶贫领域融资行为,严禁借扶贫之名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预算股、农业股、教科文股(综合计划股)、行政政法社保股、经建股、金融债务股、监督局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落实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

(五)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基础设施投资结构,进一步向贫困村、扶贫项目倾斜。我区已完成25户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路,进一步优化完善贫困村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推进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全覆盖完成。支持贫困村中小水利工程建设,改善生产发展条件。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防护林、退耕还林建设,对符合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加大财政投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预算股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推进产业扶贫。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在财政政策和资金上优先支持。坚持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贫困村内生动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完善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提高扶贫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推动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健康发展,加强风险防控,所得股权收益优先保障贫困户利益和小型公益性设施建设,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支持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增收。支持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任务。支持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电商产业助力扶贫的作用。(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预算股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推进教育扶贫。聚焦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非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防止因贫失学辍学。加大“雨露计划”教育培训力度,对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应补尽补。严格执行保障义务教育的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教科文股、农业股、预算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统筹推进综合保障性扶贫。加强扶贫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支持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调整补助标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完成,制定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社保股、农业股、经建股、预算股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财政扶贫保障措施

(九)加强财政扶贫组织领导。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财政工作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财政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研究谋划财政扶贫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

(十)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建设促进财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义,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提高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杜绝资金使用中的平均主义、“大水漫灌”。坚决整治财政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持从严管理扶贫项目资金,把资金下达、项目库建设、支出进度、资金闲置、公告公示等作为整治重点,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借助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基层群众对财政扶贫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街道)财政所)

(十一)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把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纳入实时动态监控。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贯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绩效评估。从编制2019年预算起,扶贫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下达,无具体绩效目标的扶贫项目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安排项目资金。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规范公告公示要素、内容、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下达扶贫相关资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加大闲置扶贫资金清理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核,对于资金长期闲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联合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始终保持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监督局、国库支付中心、绩效管理股、农业股、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和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把定点帮扶作为财政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帮扶政策压实帮扶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抓好财政干部结对帮扶,根据贫困户动态调整情况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街道)财政所)

(十三)培养锻炼财政扶贫干部队伍。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财政扶贫干部队伍,保持财政扶贫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扶贫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领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提升解决脱贫攻坚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财政扶贫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街道)财政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双清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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