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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本编码

0109003000

事项编码

0109003000430502999000430502016300

主基本编码

 

主项名称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部门名称

双清区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性质

行政权力事项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

最少次数

0.0

标准说明

一级标准说明: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现场提交办理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自然人服务主题

其他,设立变更

群体分类

 

人生事件

其他

法人服务主题

法人注销,年检年审,设立变更

特定对象分类

社会组织

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实施编码

430502999000430502016300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办理本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受理条件

成立:
1、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现职国家公务员和依法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变更: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注销: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运行系统

市级

行政复议及诉讼

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

法定办结时限

60.0

法定期限说明

设立60个工作日、变更及注销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0

承诺期限说明

设立30个工作日、变更及注销13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咨询电话

0739-5223358

监督电话

0739-5120719

办理地点

邵阳市宝庆东路建设路口双清区民政局办公楼403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结果名称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社团成立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社团股工作人员

即时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登记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

第二环节

初审

社团股长

14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并核实有关审查事项和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三环节

复审

分管副局长

8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局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第四环节

决定

区民政局局长

6

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社会组织管理局。

尾环节

办结

社团股工作人员

2

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社团变更

办理流程

首环节

受理

社团股工作人员

即时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登记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

第二环节

初审

社团股长

6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并核实有关审查事项和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三环节

复审

分管副局长

2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局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第四环节

决定

区民政局局长

3

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社会组织管理局。

尾环节

办结

社团股工作人员

2

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社团注销

办理流程

首环节

受理

社团股工作人员

即时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登记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

第二环节

初审

社团股长

6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并核实有关审查事项和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三环节

复审

分管副局长

2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局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第四环节

决定

区民政局局长

3

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社会组织管理局。

尾环节

办结

社团股工作人员

2

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附件1:全区性社会团体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2:全区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

 

 

 

 

 

附件3:全区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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