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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只增不减”,产量保持高水平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全力做好粮食生产推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
第一组长:王超华 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组 长:张瀚中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周黎明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巧超 区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组组长
谭红龙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曹飞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委农办副主任
陈利亚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立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凌菲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金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 钰 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4个工作小组:
(一)治理耕地抛荒和农资保供组
第一组长:谭红龙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组 长:刘凌菲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刘 鹤 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孟旭梅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股长
扈 辉 区农业农村局
魏秋辉 区农业农村局
梁永宏 区农业农村局
联络员:孟旭梅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股长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治理耕地抛荒工作措施;指导各乡镇办建立治理耕地抛荒台账;调度各乡镇办治理耕地抛荒进展情况;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治理耕地抛荒工作检查。组织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测,畅通农资信息渠道;协调开展种子等重要农资的余缺调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二)防止耕地“非粮化”组
第一组长:曹飞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委农办副主任
组 长:何金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石 楚 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股长
彭正祥 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股股长
李云飞 区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联络员:李云飞 区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主要职责:指导落实全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措施,指导各乡镇办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摸清耕地“非粮化”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摸清严格管控区全面退出水稻生产后发展旱杂粮作物底数,指导各乡镇办建立严格管控区改种旱杂粮工作台账;评价全区耕地种粮情况;调度各地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检查。
(三)农机服务和防灾减灾组
第一组长:姚立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长:唐 钰 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海 蓓 区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
岳 伟 区农业农村局
黄志刚 区农机事务中心
徐 杰 区农机事务中心
联络员:海 蓓 区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机插秧、机抛秧等技术培训、农机示范等指导服务,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新技术;引导农户和新型主体提前准备生产所需农机,做好机具维修和保养,协调开展农机跨区域作业;指导开展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播插等重点环节作业补贴试点。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工作衔接,提前制定防灾减灾实施方案,指导落实救灾补损技术措施;根据公布的病虫情报警报,指导开展粮食作物病虫防控,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和水稻“四虫四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四)综合调度督查考核组
第一组长:周黎明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 长:刘巧超 区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组组长
组 长:陈利亚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宇 区农素办主任
袁慧蓉 区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组成员
唐 明 区农业农村局
联络员:陈 宇 区农素办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推进情况调度,重点调度各乡镇办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落实情况;牵头调度核查粮食生产面积;收集各乡镇办粮食生产推进工作典型和经验;研究、协调、各乡镇办反馈的粮食生产有关问题、困难和建议;组织对各乡镇办落实粮食生产政策措施以及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起草粮食生产推进工作有关汇报、总结等综合材料,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相关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街道考评方案,做好考核工作的日常调度工作。
双清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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