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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信誉评审加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经开区管委会,邵阳县招标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我局于2013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调整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信誉评审加分的通知》(邵建发〔2013〕118号)。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精神,现将该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企业信誉评审增设四项加分内容:
1、邵阳市“优质工程”每个计0.5分;
2、邵阳市“建设工程投标履约优良企业”计1分;
3、邵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项计0.2;邵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考评优良企业”、“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建设工程项目(即观摩工地)”每项计0.5分;
4、邵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按AAA,AA,A三个等级,在信誉评审中分别按5分,3分,2分给予加分。
二、邵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建设工程投标履约优良企业”、“优质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建设工程项目(即观摩工地)”、“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考评优良企业”、抢险救灾等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文件为依据。
三、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信誉评审加分有效期与湖南省住建厅湘建监督〔2018〕238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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