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 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双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股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优抚拥军褒扬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双清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邵阳市双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11万元,增长33.19%,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补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5.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11万元,增长33.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5.2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6万元,占1.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8万元,占5.62%;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6.89万元,占2.8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82万元,占0.33%;行政运行支出95.7万元,占3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2.56万元,占41.8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97万元,占2.8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7万元,占1.6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占0.11%;住房公积金支出9.84万元,占4.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5.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90.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方面;拥军优属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方面;涉核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涉核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方面;就业创业辅导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辅导方面;信访维稳基金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访维稳方面;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及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经费31.18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护理方面;区级配套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接续基本保险费经费7.21万元,主要用于待安排工作期间退役士兵保险方面;区级配套转业士官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金经费2.93万元,主要用于待安排工作期间退役士兵生活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 无相关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 无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90.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