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9-13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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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门诊统筹。

2、负责全区的医保扶贫工作和一站式结算工作,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

4、推动我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

5、建立双清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区近3亿元医疗保障资金。对全区31家协议医疗机构,103家协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区约16万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处理欺诈骗保行为。

7、建立医保基金筹资制度,与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协调,筹集、管理、使用医保基金。

8、实现全区基金管理、医保待遇标准、医疗药品目录三统一。

9、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10、组织制定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1、负责制订完善全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

12、组织开展全区药价虚高、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工作。

13、负责全区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14、拟订实施全区统一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15、拟订实施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16、落实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7组织购买商业保险承担医保经办业务。

18、承担区本级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19、承担区本级特殊门诊病人的审批管理与定期体检工作。

20、承担区本级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审批工作。

21、承担区本级意外伤害医保待遇的调查审批工作。

22、承担全区协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准入、退出和考核工作。

23、制定全区异地就医政策,承担区本级的异地就医的管理和结算工作。

24、承担区本级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5、承担全区医疗保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6、建立完善双清区基本医疗专家库,承担双清区医保医生、特殊药品医生的准入、退出、考核工作。

27、承担机关的党群、人事、社保、廉政、创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8、承担医保系统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基金审计、经费保障工作。

29、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责,发改部门的药品和医疗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经办机构的行政职能、卫健部门的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职能划入医疗保障局。医保管理资源得到整合、医保职能大大加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2、人员编制情况

 编办核定编制数是5人,全部为行政编制,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为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2.1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85.74万元,增长144.7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以及医疗救助收入与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5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3万元,占12.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72.25万元,占87.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65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6万元,占12.64%;项目支出569.21万元,占87.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9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80.83%。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1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6万元,增长80.83%。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77.58万元,占97.79%;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占2.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5万元,支出决算为7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39%。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3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24万元,增长980.56%。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人员。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邵阳市双清区医疗保障局一般性支出22.6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节庆等活动费用0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举办节庆等活动费用支出;办公费4.63万元;印刷费11.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9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2020年双清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0年度双清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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