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湘环损赔办〔202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办法〉等6个文件的通知》(湘环发〔2021〕7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1〕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单位起草了《邵阳市双清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739-5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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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和寄信地址:双清区人民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
关于《邵阳市双清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双清区分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