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等;负责局机关离休、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和办理干部职工的退休手续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股
制订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与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全区预算草案和全区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事项;拟定财政管理体制;会同有关股室拟定全区各项经费的支出标准;承担区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国库股
负责区级国库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或预算收支情况;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市与区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区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性资金专户,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区级国库集中收付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行政政法社保股。
承担党政群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制定、修订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制定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各项补助定额标准;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建企财外经股。
承担交通、资源、建设、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政策,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指导和规范销售网点的操作方式,加大对销售网点抽查核实力度,提高电话回访购买者比例,严防骗补行为发生;负责管理有关粮食储备经费和粮食风险基金以及粮油价差补贴;负责区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分管部门下年度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建议以及编制以后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检查和监督;审查区直单位预算外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等;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农财股
承担农办、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省与市财政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区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综合规划与税政法规股(加挂双清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
预测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硏究经济运行中有关财政问题,组织有关重大财经专题研究,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财政发展战略和重大财政改革方案的研究;编制地方财政五年规划,组织协调财政五年规划的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五年规划、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等相关协调工作,配合编制财政中期滚动规划;承办行政机关单位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工作;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测算调整工资对全区财政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拟订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区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指导区直部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负责牵头拟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并参与标准核定;负责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移民扶助资金的筹集,移民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财务管理;参与编制区本级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乡财股(加挂双清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以及指导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具体组织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调査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金融债务股(加挂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全区政府债务的信息,掌握我区政府债务情况,编制政府债务信息统计报表;对区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核算;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融资支持、信息统计、推广应用;负责PPP项目的项目征集、项目评估、项目监管等工作;对全区PPP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承担PPP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国资管理与政府采购股(加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査核实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査核实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査立项申请的批复;负责审核本级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汇总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査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投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制定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在政府采购办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会计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互联网+监督”各项工作;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监督的具体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直接监督检查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会同有关股室监督检查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监督全区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受理对违反财政税收法令、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查处重点违纪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方面的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违纪违规案件或配合查办有关案件;对口联系上级财政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双清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办理全区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用款计划的额度和公务卡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全区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其他资金的业务核算;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工作;负责区直有关临时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等)的代理记账工作;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转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和指标的录入工作;协助各预算单位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双清区财政事务中心
负责为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按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的资金结算工作,具体承担收入核算、资金划算、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非税票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惠民各种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乡(街道)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等日常工作;承担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双清区预算绩效评价与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配合预算股制定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规章,对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承担具体项自支出标准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股室制订、修订本级项目支出标准,跟踪评审本级项目支出标准的运用情况,提出完善本级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承担部门预算效评价于作,配令预算股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对区级部门重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期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开展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为专项转移支付的完善和退出机制提供决策依据。配合相关股室探索财税政策评估;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配合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的研究,为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提供参考;承担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六)双清区重点项目集中核算中心
主要负责全区重点项目集中核算等各项工作。